逆轉裁判2


第四話  再見,逆轉

 【3月20日】
成步堂與真宵接受動作演員荷星三郎的邀請,帶上春美參加“英雄的英雄”蒙面超人的頒獎大會。此次大會的冠軍為《大江戶戰士》的蒙面遊俠?丙,據說在頒獎結束後的記者招待會上,冠軍蒙面遊俠?丙的扮演演員王都樓真悟有“告白”要宣佈。
大家到達記者招待會現場時發現招待會已經意外終止,原來在記者招待會之前的休息期間,扮演忍者南迦的演員藤見野被人殺害,王都樓真悟作為重大嫌疑被捕。

一不明身份人士用對講機告知成步堂,真宵被其綁架,交換條件是要成步堂為王都樓辯護,並使其在開庭當天無罪釋放。

*事件檔案*

相關人物: 藤見野トサオ(動作演員,被害者) 王都樓真悟(動作演員,被告)  
大場香(警衛員)    華宮霧緒(王都樓經紀人)
      荷星三郎(動作演員)    天野由利恵(華宮霧緒的老師,已故)
  大澤木夏美(攝影師)  

案發時間:在頒獎結束後,記者招待會開始前的休息期間
案發地點:藤見野的休息室
案發現場:藤見野胸口刺有一把小刀,低頭坐在休息室一角,現場的場面相當混亂

*調查*

地 點     人 物     備註

すみれの間 荷星三郎

控え室前ろうか

すみれの間 荷星三郎 獲得「記者會見の整理券」

ホテルロビー オバチャン

すみれの間

控え室前ろうか 系鋸圭介 獲得人物檔案「王都樓真悟」

ホテルロビー 荷星三郎 獲得「トランシーバー」

拘留所 王都樓真悟 出示「記者會見の整理券」和「トランシーバー」

ホテルロビー オバチャン 話題封鎖

控え室前ろうか 大澤木ナツミ 出示「ナツミのカメラ」 話題封鎖

王都樓控え室 華宮霧緒 出示「記者會見の整理券」、人物檔案「藤見野イサオ」 話題封鎖

藤見野の控え室 系鋸圭介 獲得「ホテルの見取り圖」、「現場寫真」
 
調查吉它箱和玻璃杯 「ギターケース」、「グラス」

グラス 狩魔冥 調查桌子上的簽名板「サイン色紙」

すみれの間 荷星三郎 出示「華宮霧緒 獲得「雜誌の記事」

ホテルロビー オバチャン 封鎖解除「サイン色紙」

控え室前ろうか 大沢木  封鎖解除「華宮霧緒」、「雜誌の記事」

員警署刑事課 系鋸圭介 出示「雜誌の記事」

禦劍憐侍 獲得「天野由利惠」、「自殺の報告書」
出示「自殺の報告書」、獲得「自殺未遂の報告書」

王都樓の控え室 華宮霧緒 封鎖解除「雜誌の記事」、「天野由利恵自殺の報告書」、「自殺未遂の報告書」

成步堂法律事務所 綾裏千尋

???? 調查地上的卡片,調查門

*調查概要*

成步堂找到刑事說明情況後回到事務所,整理好心緒前往拘留所會見王都樓。王都樓在一開始回答時回避開了所有問題,直到成步堂將「トランツーバー」和「記者會見の整理券」擺在他面前,王都樓才表示願意合作。使用勾玉從他口中得到“確實”沒有殺藤見野後,成步堂松了一口氣。

成步堂回到案發現場,警衛員大場カオル自稱目擊了現場,但不肯透露半點口風。來到走廊大沢木夏美正因為丟了高級像機而煩惱,她也不願多說。

來到案發現場藤見野的休息室,成步堂得到圭介刑事的通力合作。調查右側房間桌上的玻璃杯和地上的提琴盒後將證物提交給刑事,刑事大為讚賞。正當他要把案情詳細情況告之時一種奇怪的嗶嗶聲響了起來,狩魔冥檢查官突然出現把刑事帶走,臨走時刑事悄聲吩咐等一會兒到警察局去找他。

成步堂無意間注意到桌上放有一個簽名板,隨即將它收起。回到門口找到大場(使用勾玉、出示簽名板)得知王都樓的經濟人華宮霧緒與被害者關係非同一般。回到宴會廳,對荷星三郎(出示華宮霧緒)得知一名叫K?K的女子與藤見野秘密約會的花邊新聞曾被登在雜誌上,而華宮霧緒應該就是那名女子。

回到走廊對大沢木使用勾玉,(出示人物「華宮霧緒」、出示「雜誌記事」),她承認就是為了得到花邊新聞才來這裏跟蹤霧緒,可是攝下現場照片的像機卻已丟失。

在警察局,成步堂得到刑事提供的證言與證據,(使用霧緒人物畫像與「雜誌記事」後出現第三個問題尋問「天理由利惠」)天理由利惠是藤見野的經濟人,在一年前突然自殺。此時狩魔冥檢查官又一次出面阻止,正在鬧得不可開交時禦劍憐侍突然出現。    
  
禦劍憐侍顯然對此案相當瞭解。(使用天野由利惠人物像,尋問「消失的遺書」,使用天野的自殺報告書,使用霧緒的自殺報告書,尋問「依存」)一年前,天野由利惠自殺現場的第一位發現者正是其未婚夫藤見野,由於沒能找到遺書,所以自殺的原因至今不明。因為對天野由利惠老師有異常的依賴心理,精神崩潰的華宮霧緒自殺未遂。

回到王都樓休息室正好遇到狩魔冥,她在厲聲警告霧緒好好考慮後離開。(出示藤見野的人物像、尋問「殺人動機」、使用勾玉、使用「雜誌記事」、天理由利惠人物像、天理由利惠的自殺報告書、華宮霧緒的自殺未遂報告書)在事實面前,霧緒承認自己是個依賴心很重的人,接近藤見野也是為了得到天理由利惠的消失的遺書。成步堂對她手中不時玩弄的小卡片產生了好奇,上面只印有一個不明所以的圖樣。

回到事務所,對講機的鈴聲再次響起,對方重複了要求後切斷了電話。千尋借用春美的身體現身,她會在法庭上協助成步堂。與此同時,真宵在漆黑的地下室裏找到一枚卡片,並用它打開了鎖住的房間……

*關鍵情報*

1.成步堂對王都樓使用勾玉,證實他確實沒有殺害被害者藤見野。
2.案發時王都樓穿著演出服獨自在自己的休息室睡覺,對記者招待會一無所知。
3.攝影師大沢木夏美拍有案發現場的照片的高級像機被盜。
4.王都樓的女經濟人華宮霧緒與被害者藤見野,在深夜見面的照片曾經被當成花邊新聞,登在雜誌上。
5.一年前,華宮霧緒的老師天野由利惠在結婚的三天前突然自殺,可是沒有找到她的遺書。
6.同樣在一年前,華宮霧緒因對老師非常依賴,在老師的死後自殺未遂。直到現在華宮霧緒仍非常介意此事,她表示如果成步堂在法庭上說出來的話,她會自殺。
7.華宮霧緒是為了找到老師“消失的遺書”,才刻意接近自殺事件的發現者:老師的未婚夫——被害者藤見野。
8.華宮霧緒手中總是不時的玩著一張小卡片,上面印有一個古怪的圖樣……

*法庭前篇*

3月22日 上午 9點47分 地方裁判所 被告人第3休息室

對講機的鈴聲再次響起,對方對成步堂的辯護實力並不怎麼在意,因為他有必勝的把握,到時候會送一份“禮物”給成步堂。

3月22日 上午10點 地方裁判所 第3法庭

法庭準時開庭,檢查官狩魔冥並沒有到場,正在眾人疑惑之時突然傳來狩魔冥被槍擊的消息,原來這就是綁架犯送給成步堂必勝的“禮物”。在檢方檢查官缺席的情況下,禦劍憐侍自願成為此案的檢查官。

*法庭答辯*

被告:王都樓真悟
辯護律師:成步堂龍一

被害者:藤見野トサオ
檢察官:禦劍憐侍

證言一
~事件的要點~(證人:系鋸圭介)
1.命案發生在“英雄的英雄”頒獎儀式之後。
2.在死者的休息室裏發現被害者藤見野的屍體。
3.死因鑒定是他殺。
4.最初警方以為空吉他箱是一大疑點。
5.但後來發現吉他箱與此案無關。

詢問3.死因鑒定是他殺。
圭介:死者是被人用圍巾勒住頸部窒息身亡的。
成步堂:那麼,小刀是……?
圭介:是在死者死後刺入的,大概是為了確認受害者是否已死。
法官:看來犯人是個行事謹慎的人。

詢問4.最初警方以為空吉他箱是一大疑點。
成步堂:為什麼後來排除了吉它箱的嫌疑呢?
圭介:純紅色吉它只是死者所扮演的忍者南迦的一個商業標誌,吉它本身沒有什麼特別。
法官:或許此案是狂熱fans所為?
圭介:警方也曾經懷疑過這一點,但是吉它箱上只有被害者的指紋。

證言詢問:
第3句>>詢問→獲得證物「藤見野トサオ解剖記錄」
第4句>>詢問→更新證物「ギターケース」(有被害者指紋)

證言二
~逮捕王都樓的理由~(證人:系鋸圭介)
1.王都樓與被害者藤見野一直是競爭對手。
2.兩人不合是出了名的,有作案動機。
3.警方目前掌握的證據是忍者南迦的鈕扣。
4.從死者衣服上拽下來的鈕扣在王都樓的演出服中被發現。
5.而且,兇器小刀上清晰地印有被告的指紋。
6.很明顯被告是在案發前買了小刀……蓄意殺人!

法官:在兇器上有被告人的指紋?
圭介:小刀上佈滿了被告的指紋。
成步堂:哼!這些證據簡直是漏洞百出!
禦劍:別嘴硬了,成步堂律師,請馬上開始你徒勞的詢問吧。

詢問3.警方目前掌握的證據是忍者南迦的鈕扣。
成步堂:斷定這枚鈕扣是被害者的鈕扣的依據是什麼?
圭介:什麼意思?
成步堂:“鈕扣是從忍者南迦的衣服上扯下來的。”是否有確鑿的證據?
圭介:嗯……這個鈕扣看起來不是和死者身上一模一樣嗎?(笑)
成步堂:(盯著對方)……
圭介:因為上面有被害者的血。
成步堂:有可能是他人嫁禍。
圭介:禦劍檢察官!你幫幫忙吧!
禦劍:線。
成步堂:嗯?
禦劍:鈕扣是靠線縫在衣服上的。經法醫證實,死者衣服殘留的鈕扣絲線與被告身上所發現的鈕扣的絲線介面部分完全吻合。
圭介:(大喜)是啊!
成步堂:嗚……
千尋:不愧為禦劍檢察官,簡直無懈可擊。

詢問6.很明顯是被告在案發前買了小刀……蓄意殺人!
成步堂:(使用「ナイフ」)那把小刀不是買的,請仔細看清楚刀柄。
法官:上面刻印著“邦德”……
圭介:邦德……?好像在哪里聽到過。
成步堂:這是殺人現場飯店的名字!(汗)
圭介:……啊!
成步堂:兇器是邦德飯店的!這就證明犯人並非計畫內殺人!
禦劍:(冷笑)呵呵呵……小刀的確是飯店的,員警中不會有連這點都沒注意到的傻瓜。
圭介:(嘟囔)我就沒有注意到。
禦劍:案發前所有人都在自己的房間用餐,其實只要留心觀察被告與被害者的休息室就會發現,被告房間有一把餐刀不見了,而這把小刀正是王都樓的餐刀!
成步堂:唔!(語塞)
禦劍:王都樓拿著一把刀去被害者的休息室,是何企圖已經不言自明。所以檢方認為被告的犯罪完全是有計劃的。(一個歐式行禮)
(全場譁然)
法官:不愧為禦劍檢察官,非常精彩。
禦劍:可以斷言,再繼續審理下去已經毫無意義。不過,如果辯護方能提出旗鼓相當的證據就另當別論。
成步堂:(提示證物“玻璃杯”)請仔細看一下現場的照片!案發殺人現場一片狼籍,不但花瓶打碎了,化妝品也都散落在地上,這些物品原先都應該是放在梳粧檯上的。梳粧檯上所有的物品都掉在地上,偏偏這個看上去重心極為不穩的玻璃杯沒有倒下!(拍案 )這就是“疑點” !
法官:禦劍檢察官?你的意見如何?
禦劍:玻璃杯有可能是別人放上去的。比如,命案現場的第一位發現者華宮霧緒,她看到屍體後大吃一驚,不自覺地將手裏的杯子放下。
成步堂:(拍案)辯方不能接受這種推測,既然檢方推測是發現者放置的,那麼就請出示證據!
法官:這次反過來了。禦劍檢察官,檢方推測的證據是什麼?
禦劍:我和辯護人不同,不會說沒有根據的話。
成步堂:……什麼!
禦劍:(冷笑)檢方已調查過玻璃杯,上面只有一個人的指紋。此人既不是被告也不是被害者,而是第一發現者——華宮霧緒。

證言詢問:
第2句>>詢問→「ナイフ」

(大場香著宇宙服和玩具槍登上證人台)
禦劍:證人,報出名字和職業……
大場:……
禦劍:……(拍案)證人!你的名字和職業?
大場:小禦呀,1年不見了,好想你呀!今天索性就什麼事都說了吧,不管有的事還是沒有的事……
法官:(驚)證人,只講“有的事”就可以了。
禦劍:證人于事件當夜在案發現場飯店擔任警衛員。請講述事件當夜你所目擊的情況……

證言三
~目擊之事~(證人:大場香)
1.頒獎儀式結束後我在休息室前溜達。
2.因為阿姨有一件事很介意。
3.
4.忽然發現一個男人由藤劍野的休息室走出來。
5.是王都樓!王都樓真悟!那傢伙偷偷溜出來了。

詢問1.頒獎儀式結束後我在休息室前溜達。
成步堂:證人所擔當的是哪里的警備?
大場:前廳。那裏正在製作無聊至極的冠軍英雄的SHOW舞臺。這本該是小藤的舞臺!可惡!我才不去幫忙,還去拆下了很多螺絲釘。
成步堂:(汗)

詢問2.因為阿姨有一件事很介意。
成步堂:請問證人“介意的事”是什麼?
大場:沒什麼大不了的,那是阿姨和小藤兩個人的小?秘?密。你說是吧,小禦。
法官:禦劍檢察官,請問……
禦劍:我也是頭一次聽說。

詢問3.
成步堂:那麼,當時有多少人出入休息室呢?
大場:(大怒)我怎麼會知道?!阿姨不是為了數數而活著的!阿姨自己的年歲也只數到20 !

詢問5.是王都樓!王都樓真悟!那傢伙偷偷溜出來了。
成步堂:證人,請詳細描述你當時所看到的被告的衣著!
大場:真是麻煩,他穿怎樣都無所謂吧。
成步堂:證人必須提供確切的證言!
大場:王都樓當時穿的就是他平時總穿的那件花哨的摩托車服,看得人家芳心萌動……
法官:成步堂,剛才的證言重要嗎?
成步堂:(拍案)當然重要!
禦劍:(拍案)這種不著邊際的無聊證言,哪里重要了!
成步堂:法官大人!請讓證人將剛才的發言追加入證言。
法官:嗯,好吧。證人請加進這一句證言。

質問6.王都樓當時穿的就是他平時總穿的那件花哨的摩托車服
成步堂:(提出證物「忍者ナンジャのボタン」) 證人認得這個嗎?
大場:這是忍者南迦的第2個紐扣!快給我!快給我!不給我的話就……(掏出玩具槍射擊)

成步堂:請注意,這是在王都樓的演出服裏發現的。
大場:是啊是啊!這就是王都樓是犯人的鐵證。
成步堂:可是證人,剛才你的證言是這樣說的,“看到被告穿著摩托車服”!
大場:(大驚失色)你……你怎麼能以人的穿著做判斷!如果阿姨穿上時髦的晚禮服不也會光彩照人嗎?為了不打破孩子們的夢想,我才穿著這麼傻的衣服忍耐。你的穿戴不也毫無品味嗎?你應該多向小禦的學習……(越說越快,之後掏出玩具槍射擊)
法官:(擊槌)請等一下!你所看到的並不是被告本人,而是蒙面遊俠!
大場:或許是吧,反正哪個都一樣……
成步堂:證人!這點極為重要!
大場:(作可愛狀)是嗎?小禦。
禦劍:是有點參考價值。

證言詢問:
第5句>>詢問→選擇第3項“その人物の衣服”→選擇第2項“もちろん重要”→增加證言6
第6句>>提出證物「忍者ナンジャのボタン」

證言四
~有關目擊之人~(證人:大場香)
1.王都樓、王都樓……啊!阿姨想起來了!
2.蒙面遊俠、蒙面遊俠的扮演者就是他!
3.大概穿演出服比較方便吧。
4.因為其後有冠軍頒獎紀念SHOW。
5.他殺藤見野時就是穿著這身蒙面遊俠的裝束。

質問5.他殺藤見野時就是穿著這身蒙面遊俠的裝束。
成步堂:我反對!(提出「ナイフ」)請看這把餐刀。
大場:如果你以為拿那種東西就能把阿姨嚇倒,那可就大錯特錯了!
成步堂:(汗)我不是那個意思……
法官:這是作為兇器的餐刀?怎麼了?
成步堂:法官大人,這把餐刀成為重要證物的依據是什麼?
法官:那還用說?是因為上面有被告的指紋。
成步堂:倘若被告犯罪時穿著蒙面遊俠演出服……(拍案)那麼就不該在這把餐刀上留下指紋!上面的指紋反而會被手套抹掉!
禦劍:或許是被告摘下演出服的手套後行刺的!
成步堂:檢方的推測根本立不住腳!為什麼要多此一舉?難道是為了特意在兇器上留下自己的指紋嗎?
禦劍:只有一個可能!
成步堂:恭聽你的高見!
禦劍:被告人穿著蒙面遊俠的衣服前往被害者的休息室時還未想殺人,或許只是打算協商頒獎紀念SHOW的事。所以,當時他脫下了蒙面遊俠演出服!但是被告人和被害人關係的惡劣程度已經是出了名的,結果可想而知……
成步堂:(拍案)這一解釋與此前你的發言自相矛盾!
禦劍:怎麼講?
成步堂:首先,為了迎合你的解釋,假定王都樓就是犯人。接下來假設你所推測“犯人進入休息室時還沒有動殺機”是正確的,那麼就會產生矛盾:這把餐刀本來是王都樓就餐時用的,不存殺意的王都樓會手持餐刀去休息室拜訪藤見野嗎?檢方的解釋完全自相矛盾!
(法庭譁然)

成步堂:還有一點!如果犯人身著演出服行兇,餐刀上就會留下手套的痕跡,而不可能遍佈王都樓的指紋!也就是說,(拍案)那把餐刀只是真正的犯人嫁禍王都樓的偽證!
禦劍:檢方反對!辯方律師的說辭太牽強了!
成步堂:辯方反對檢方提出的異議!既然檢方的證人目擊到犯人是“蒙面遊俠”,那麼作為兇器的餐刀上就不應該留有王都樓的指紋!
法官:……證人,你看見的真是蒙面遊俠嗎?
大場:是啊。我最開始確實給忘了……
成步堂:竟然能把蒙面遊俠認成王都樓!
大場:我也沒法子!因為阿姨在休息室附近溜達,畢竟不是為了等蒙面遊俠……
成步堂:那麼,你究竟在等誰呢?
大場:哼!這可就是警衛機密了!
成步堂:你所等的人不就是她嗎?(提出人物「華宮霧緒」)
法官:這個人是……
成步堂:華宮霧緒,王都樓的經紀人。
法官:但是,為什麼被告的經紀人和被害者……?
禦劍:最近,外面有這種流言。(遞過報紙)
法官:哦?竟有這種事!“經紀人K?K小姐”指的是誰?

禦劍:應該是指華宮霧緒,至少證人是這樣認為的。
大場:哼,索性就把阿姨的絕密任務都抖落出來吧。那天阿姨得到了某個情報……絕密,所以便去調查……絕密。
法官:禦劍檢察官,你以為證人有必要為此做出證言嗎?
禦劍:我沒什麼興趣……不過但聽無妨。
法官:那麼,證人。請就絕密情報提供證言。
大場:你們作好準備吧!(掏出玩具槍射擊)
成步堂:(該誰做準備呀?汗)

證言詢問:
第5句>>提出「ナイフ」2回→選擇第2項“ムジュンしている”→選擇第2項“王都樓に罪を著せるため”

證言五
~絕密情報~(證人:大場香)
1.那個王都樓是個卑鄙小人!
2.他想讓藤見野陷入醜聞,身敗名裂!
3.他指使自己的經紀人去勾引藤見野!
4.阿姨不得不站出來干涉!
5.這是絕密,沒有人知道。

法官:被告指使自己的經紀人勾引藤見野……真讓人不快啊。
大場:偉人不是也說過“真實就是些讓人不快的東西”!
成步堂:(沒聽說過)

詢問5.這是絕密,沒有人知道。
成步堂:請等一下!如果是沒有人知道的絕密情報!(拍案)那你為什麼會知道?
大場:這是秘密!你用那種眼神看我,阿姨怎麼能告訴你!
成步堂:我再問一遍,這個“絕密情報”你為何會知道?
大場:(怒)不許用那種憐憫的眼神看人家!!
成步堂:自稱記者的大澤木夏美在事件當夜遺失了一張紙條,那張紙條上記載著她對被害者與華宮霧緒的關係的想像。 證人就是通過這點得知所謂的絕密情報的。
大場:啊……那麼這張紙就沒有意義了!(隨手掏出紙片)
成步堂:啊,那張紙是……!
大場:(馬上收回紙片)啊……錯了!!
法官:難道你拿了夏美小姐的紙條?
大場:阿姨是藤見野的大fans!那個頭髮亂蓬蓬的恬不知恥的小妞說什麼“王都樓的陰謀” !高興得什麼似的,所以我才查驗了一下她究竟寫了什麼。
在場所有人:……
大場:(作可愛狀)你要相信我!小禦!
禦劍:(倒)
大場:只是人家女孩子一時偶發的好奇心!除了這張紙片,人家沒拿過別的東西!
禦劍:請不要模仿小女生講話!
法官:只是一張紙,大可不必深究了。
成步堂:(拍案)證人!你偷的就只是那張紙條嗎?
大場:(怒)什麼!“偷”!!你是怎麼聽別人講話的!我只不過是偶然拾到別人扔的紙團而已!
成步堂:你在說謊!證人!你拿的不僅僅只是一張紙片!(提出「ナツミのカメラ」)那張紙條應該是放在像機盒裏的!
法官:像機?
成步堂:昨天,夏美大吵大鬧地說“定價16萬日元的像機不見了”!既然紙條在你那裏,那麼像機也應該是你拿的!
大場:嘿嘿……曝光了……你要找的像機是這個吧?(拿出像機)
成步堂:(汗)你……
大場:阿姨也是正常人啊!也要一日三餐!也要拿別人的東西!
法官:那是不一樣的。
大場:阿姨看那個女人的名片上寫著“具有惡趣味的攝影師”!不知道她會拍出怎樣的照片 ,於是我才以警衛的名義予以沒收!當然是秘密行動!
法官:請馬上檢查一下像機!…………禦劍檢察官,結果怎樣?
禦劍:只有1張和事件有關的照片。(提出照片)
法官:這是……蒙面遊俠!看來證人沒有說謊。
禦劍:雖然沒有照片中的蒙面遊俠是被告的證據,但王都樓在紀錄中的證言曾經說過“直到被捕為止,沒有脫過演出服”。
法官:我想證據已經充分。辯護人以為如何?最後再聽一下你的意見。
成步堂:(拍案)法官大人!這張照片存在著重大疑點!
禦劍:(笑)又來了,我早就知道你會來這一手的,成步堂辯護人。
法官:為什麼?
禦劍:因為如果辯方認可這張照片,就沒有反駁的餘地了,辯方才不得不“被迫”提出異議 。
法官:是這樣嗎,辯護人?立反證的機會只給你1次,足夠了吧。
成步堂:這張照片上的蒙面遊俠不可能是王都樓!
法官:什麼!
禦劍:我反對!請辯方拿出證據。
成步堂:請看蒙面遊俠的海報,注意褲腳部分。
法官:能看見襪子……
 
成步堂:(點頭)對!但是,請再看一下照片!值得注意的地方是褲腳!照片中的蒙面遊俠的褲子是拖在地上的!(拍案 )也就是說,照片中扮成蒙面遊俠的人比被告個子矮!
(法庭譁然)
禦劍:………
法官:禦劍檢察官!你沒有什麼要說的嗎?如果照片上的人不是王都樓真悟的話,那檢方的主張就完全站不腳了!
禦劍:請問辯方知道這張照片上的人是誰嗎?
成步堂:(提出人物「華宮霧緒」)這是可能性最高的人。
禦劍:為什麼?
成步堂:首先,她個子矮。再者,可以自由出入藤見野的休息室。而且她與王都樓一起就餐 ,可以拿到附有王都樓指紋 的餐刀。
禦劍:你想說什麼?辯護人。
成步堂:(拍案)辯方告發華宮霧緒殺害了藤見野!
(法庭譁然)
法官:本法庭將傳喚華宮霧緒!在沒有聽到她的證言前,無法下判決!那麼,在明天的審理中聽取華宮霧緒的證言。
成步堂:我反對!請繼續審理!辯方要求今日宣判!
法官:不可能。華宮霧緒本人不在這裏……
禦劍:等一下!法官大人!檢方也要求繼續審理。
法官:可是……
禦劍:成步堂告發霧緒,本來就在我的預料之中,只是比我預計的慢了20分鐘。
成步堂:(汗)你說什麼!
禦劍:華宮霧緒,現在在檢方的等候室,等待作為下一證人出庭作證。

證言詢問:
第5句>>詢問→選擇第二項“證據品をつきつける”

法庭答辯:
提出「ナツミのカメラ」
選擇第一項 “さらにシメ上げる”
提出「ナツミのカメラ」
選擇第二項“特に異議あり”
指示褲腳部分
提出人物「華宮霧緒」
選擇第二項“異議を申し立てる”

同日 下午 2時25分 地方法院 第3法庭

禦劍:請在藤見野的休息室發現事件的第一發現者——華宮霧緒入庭。
(華宮霧緒走上證人席)

禦劍:證人的職業是……
霧緒:被告王都樓真悟的經紀人。
法官:那麼……
霧緒:在此之前,我想先聲明一點。大家好像對被害者和我的關係感興趣,最近的週刊雜誌也登載過。
禦劍:那就請講吧,你與被害者的關係。
霧緒:我與死去的藤見野曾經拍拖,儘管知道他是王都樓的競爭對手,但我們只是私人交往。我沒有殺他。
禦劍:誰也沒說是你殺的。
霧緒:好像有人說了。
成步堂:……!
禦劍:那麼,開始作證吧。

證言六
~事件發現~(證人:華宮霧緒)
1.
2.順便去了一趟藤見野的休息室。
3.看到藤見野死了,我大受打擊……
4.我當時看到的情景和現場照片完全一樣。
5.看上去他像是昏了過去,我倒了杯果汁。
詢問3.看到藤見野死了,我大受打擊……
成步堂:“大受打擊”?
霧緒:不可以嗎?
禦劍:突然看見死屍,無論什麼人都會受到打擊。再加上證人既年輕又漂亮……這並不奇怪吧?
法官:是啊。
成步堂:(這和年輕漂亮有什麼關係?汗)

成步堂:證人,再確認一下你的證言。你當時發現死屍受到很大打擊,然後倒了一杯果汁。
霧緒:那時我頭腦中一片空白。
成步堂:可是從證言中怎麼也感覺不到你當時驚慌的樣子。
霧緒:你憑什麼這樣講?我在慌亂時也會出錯的,就像……
成步堂:就像什麼?
霧緒:沒什麼。
成步堂:(拍案)證人!請如實回答,你當時出了什麼錯?
禦劍:證人,請講吧,我也很想知道。
霧緒:對不起,我實在說不出口……我將玻璃杯放到梳粧檯上時,不慎將花瓶打破了……
(全場譁然)
法官:現場地上的那些陶瓷碎片,原來是花瓶。
禦劍:(拍案)這麼重要的事你為什麼要隱瞞?
霧緒:對不起,因為現場一片狼籍,我想花瓶也只不過是其中之一……
法官:請添加證言。
霧緒:是。不過,其他東西我沒有碰過。

質問6.花瓶被我打碎,掉在吉他箱上……
成步堂:花瓶掉在吉它箱上,你肯定嗎?
霧緒:有什麼問題嗎?
成步堂:豈止是“什麼”問題,這是非常大的問題!(拍案)這個吉它箱只有箱蓋部分被水浸濕。霧緒!剛才你的證言說“花瓶掉到吉他箱上”!如果當時空吉它箱是開著放在原地的話,那麼濕的地方就不僅僅是箱蓋,吉它箱裏面也應該被水浸濕!
(法庭譁然)
成步堂:這個吉他箱還有一個奇怪的地方。請看現場照片,花瓶的碎片散落在吉它箱附近的地板上到處都是,而吉它箱內卻一片都沒有。倘若花瓶掉下時箱子是打開的……(拍案)那麼花瓶的碎片就應該也落入箱內!
霧緒:啊……
禦劍:檢方反對辯方律師對證言做這種無謂的猜疑!成步堂!你借題發揮究竟想說什麼?頂多不就是證人碰落花瓶時吉他箱是關閉的!
成步堂:這個空吉它箱就是此次事件的重點!(拍案)
禦劍:哈!大言不慚的傢伙……

證言詢問:
第3句>>詢問
第4句>>詢問
第5句>>詢問→選擇第一項追問→增加證言6
6.花瓶被我打碎,掉在吉他箱上……
第4句>>提出「ギターケース」→選擇第一項重要

證言七
~關於吉它箱~(證人:華宮霧緒)
1.因為當時我大受打擊,所以沒記清楚。
2.箱子大概是我打開的,應該是在打碎花瓶之後。
3.只是個空箱子而已,不是什麼大問題吧。
4.至於為什麼打開箱子……我自己也不大明白。

質問3.只是個空箱子而已,不是什麼大問題吧。
成步堂:辯方提出質疑!當時證人應該並沒有打開過吉它箱!(拍案)因為這個吉他箱上只有被害者一個人的指紋!
霧緒:因為我正好戴著手套。
法官:當時你為什麼會戴著手套?
霧緒:那天晚上有頒獎儀式,我必須穿禮服出席,所以才戴了薄手套。
成步堂:你戴著手套?那就奇怪了。
霧緒:有什麼奇怪的?
成步堂:如果你當時戴著手套,這個玻璃杯上為什麼會清晰地留下你的指紋?難道你在當時是先摘下手套往玻璃杯裏倒果汁,再戴上手套打開吉它箱的嗎?(拍案)為什麼你的行為如此失常?
霧緒:……!(眼鏡掉落)
(法庭譁然)
禦劍:檢方提出抗議!法官大人!這是成步堂律師的一慣伎倆,總將證言導向無關緊要的地方來蒙混過關……
成步堂:這決非無關緊要的地方,法官大人!請回憶證言!如果真如霧緒的所說“碰倒了花瓶掉在吉它箱上”,那麼案發 時吉它箱應該一直關著!但現場照片上吉它箱已經完全敞開!
禦劍:既然你這麼說,想必是有可以立證的理由了!(拍案)請問……吉它箱為什麼被打開?
成步堂:放入吉它箱裏面的東西,有可能不是紅色的吉他。
禦劍:(拍案)你的意思是“箱子不是空的”?
成步堂:(提出「ナツミの寫真」)不錯,吉它箱裏所放的是蒙面遊俠?丙的演出服!
禦劍:什麼……!
(法庭譁然)
成步堂:當時證人打開吉它箱是為了取出演出服穿上,不以真相目示人逃離現場。

霧緒:……!
禦劍:你有證據嗎?
成步堂:攝影師拍到的當時的照片可以為證。
法官:嗯……真凶藏進演出服裏逃離現場……
禦劍:等一等!檢方不能認可這個推測!王都樓沒有脫演出服在自己的休息室內睡覺!(拍案)為什麼演出服又出現在被害者休息室?
法官:是啊……確實不可思議。辯護人,這究竟是怎麼回事?
成步堂:吉它箱中的演出服當然是另一套衣服。
法官:你是說,案發當夜在邦德飯店有兩套蒙面遊俠演出服!
成步堂:正是如此。
法官:而且,還放在被害人的吉它箱裏……
禦劍:(拍案)也就是說是被害者藤見野特意帶的!
(法庭譁然)
法官:被害者藤見野是《忍者南迦》的扮演者,他偷偷準備蒙面遊俠的演出服做什麼?
成步堂:(摸後腦勺)這個嘛……
禦劍:(倒)你怎麼到現在才想?難道你一直都是一邊分析案情,一邊為自己的被告人辯護的嗎?
成步堂:(提出「記者會見の整理券」)案發當夜,演出節目結束後,冠軍王都樓將舉辦記者招待會,據說王都樓有事“告白”。但是,不可思議的是……王都樓本人卻對“告白”之事一無所知。
法官:這是怎麼回事?
成步堂:答案只有一個:記者會見是別人特意安排的!(拍案)而此人正是被害者藤見野!第2件蒙面遊俠的演出服也是為此準備的!在案發當夜,藤見野想扮成王都樓會見記者!
(法庭譁然)
法官:可是,為什麼被害者要這麼做?
成步堂:這點還不清楚,不過……值得注意的是記者會見的內容。
禦劍:也就是說,關鍵是“王都樓要告白什麼”,告白即告白者要坦白自己的事 。
成步堂:很有可能是藤見野想要冒充王都樓,向記者們公開對王都樓真悟的不利的事!
禦劍:如果真是那樣……與其說是“告白”,還不如說是“自白”!
霧緒:讓你們說對了,那場記者會見是藤見野安排的。
(法庭譁然)
法官:證人!請詳細說明!
霧緒:拜託藤見野安排記者會見的人是我,準備第2個蒙面遊俠演出服的也是我,這個“告白”方案是我和藤見野一起策劃的。藤見野將全部賭注都壓在《忍者南迦》上,如果不能得到今年的大獎,那就只有讓王都樓自已下臺。因為藤見野手中掌握著能夠斷送王都樓演藝生命的秘密!
法官:證人!王都樓的“秘密”究竟是什麼?
霧緒:那是藤見野說的……我也不知道。
法官:是嗎。
霧緒:或許我已經被大家懷疑。但這也是沒法子的事,因為我要保護王都樓真悟……

證言詢問:
第2句>>提出「ギターケース」→選擇第二項“そんなはずはない”→提出「グラス」

法庭答辯:
提出「蒙面遊俠丙」or「ナツミの寫真」
選擇第二項“別の著ぐるみを用意”
提出「記者會見の整理券」

證言八
~保護王都樓~(證人:華宮霧緒)
1.在看到現場的一瞬間,我就知道王都樓是犯人。
2.因為王都樓無論如何都必須殺藤見野。
3.再加上,他又沒有不在場證明。
4.決定性的證物是紐扣和餐刀。
4.被害者的紐扣在二人爭鬥中被王都樓扯下。(證言修正)
5.作為王都樓的經紀人,我必須要保護他。

詢問4.決定性的證物是紐扣和餐刀。
成步堂:餐刀並不是決定性證物!餐刀上附著的指紋有可能是偽造的!
霧緒:那麼紐扣呢?從現場狀況可以看得出來被害者和犯人發生過爭鬥,爭鬥中犯人將忍者南迦的紐扣扯掉,紐扣是從王都樓的衣服裏找到的吧。這應該是決定性的證據。
成步堂:(受打擊)
法官:又被駁倒了,辯護人。
成步堂:不、不管怎樣,餐刀不能成為證據!請修正證言!
霧緒:還沒見過這麼不能坦率認輸的人。
(證言修正為“被害者的紐扣在二人爭鬥中被王都樓扯下”)
成步堂:這是被害者的解剖紀錄,死因是“被圍巾勒死”。
霧緒:(驚)勒死?……
成步堂:被害者是死亡後才被刀刺中的,而紐扣上的血是餐刀刺中後流出的血,這就說明紐扣被扯掉的確切時間……
禦劍:是在餐刀刺入後……
成步堂:不錯!霧緒小姐,這個紐扣是從死人身上硬扯下來的,沒錯吧!
(法庭譁然)
禦劍:(拍案)檢方抗議辯護人誘導性的提問,就算紐扣的確是被害者死後扯下的又怎樣?有什麼不同嗎?

成步堂:那麼,能請教你一個問題嗎?禦劍檢察官。犯人將紐扣扯下的目的是什麼?
禦劍:目的……
成步堂:既然紐扣不是在爭鬥中被扯下的,而是犯人特意從死人身上揪下的。這麼做當然應該有其特殊的目的。
禦劍:……
成步堂:犯人的目的只有一個!就是為了讓王都樓頂罪。沒有哪個犯人會將特意揪下來的紐扣放進自己的衣裝吧?我的當事人王都樓陷入了真正的犯人設計好的圈套中!(拍案)
法官:那麼辯方律師,辯方認為嫁禍王都樓的人是誰?
成步堂:就是證人華宮霧緒!法官大人!辯方告發華宮霧緒才是殺害藤見野的真凶!
霧緒:你說什麼!
(法庭譁然)
法官:成步堂律師,人命關天,辯方有什麼證據嗎?
成步堂:(拍案)一切證據都指向華宮霧緒是犯人!餐刀是被害者被圍巾勒死後刺的,這是為了使王都樓成為懷疑對象。附有他指紋的餐刀放在休息室,對此和他一起共進午餐的華宮霧緒應當很清楚。紐扣是被害者死後才揪下來的,能做這種事的人就只有犯人和第一發現者。 如果王都樓是犯人,他決不會將其放進自己的衣裝。能將紐扣放入王都樓衣裝的人,應該是案發後最接近被告人的人……也就是去叫醒他的人——華宮霧緒!
法官:原來如此……那麼,空吉它箱是……
成步堂:吉它箱是證明她有罪的決定性證據!犯人為了在逃脫時不讓人認出來穿上了演出服。而知道吉它箱裏放有演出服的人只有被害者自己以及準備演出服的人……那個人就是華宮霧緒你!
霧緒:……不……我……
禦劍:我反對!吉他箱上沒有她的指紋!之前你也已經證明,證人當時未戴手套!
法官:的確!
成步堂:(搖頭)霧緒小姐應該不會在吉它箱上留下自己的指紋。一旦開過吉它箱的事被查了出來就會被警方懷疑,想必她已經用毛巾將自己指紋擦去了,(拍案)但是,果汁的情況則不同!霧緒特意在玻璃杯上留下自己的指紋,以便偽裝成“第一發現者”!
霧緒:(大驚失色)
成步堂:還有這張照片!照片拍到了穿著蒙面遊俠服從現場離去的犯人。但此人並不是王都樓,這個人個子不夠高,致使演出服的褲角拖到了地上!霧緒小姐,從你的身材上判斷也相當吻合……
霧緒:……
成步堂:(拍案)怎樣?霧緒小姐!
霧緒:……我拒絕回答。
成步堂:什麼?
霧緒:根據我國的法律,證人可以拒絕回答對自己不利的證言!
(法庭譁然)

法官:的確有這條法律,只有在證言導向證人自己有罪的時候……證人有權拒絕作證。
成步堂:(拒絕作證是專業術語!一定是狩魔冥教的)
禦劍:呵呵呵……怎麼了,成步堂,你的詭計被戳穿了?
成步堂:……
禦劍:剛才辯護方所作的立證……沒有任何意義。
成步堂:你說什麼!
禦劍:你所做的立證全都是些無實據的推測,即狀況證據!(拍案)證明霧緒殺害藤見野的真憑實據,也就是決定性的證據一個都沒有!
(法庭譁然)
法官:證人!難道真是你將藤見野……
霧緒:對可能導向自己有罪的證言可以拒絕回答。
法官:但是,證人,如果你不肯回答不就和認罪一樣了嗎?
霧緒:這不能成為立證,你們甚至連我說的“罪行”指的是什麼都不明白。
法官:看來現在不得不作裁決了。證人華宮霧緒拒絕作證,但是,如檢方所言,證明霧緒殺人的直接證據不存在。在這種場合下,我只能宣佈審理延期。檢方?辯方還需做進一步調查,明日再開庭。
成步堂:等等!請法庭繼續審理!
禦劍:你著什麼急?這樣你的委託人不是可以多活一天了嗎?
成步堂:法官大人!繼續審理吧!
法官:證人如果拒絕作證,審理就不可能繼續。
禦劍:(拍案)繼續審理也不是不可能!
(全場震驚)
禦劍:證人的確可以拒絕使自己認罪的證言,但是,如果是與“罪行”無關的證言則不能拒絕!證人發現死者時向玻璃杯裏倒了果汁,我認為這一行為非常失常。一般情況下,突然看見死屍應該不會那麼平靜吧?
霧緒:但是,那是……
禦劍:法官大人!請證人就發現死屍時的事作證!證人,無論從什麼角度來看,都沒有可能導向使你有罪的證言,這樣可以了吧!

證言詢問:
第4句>>詢問→證言修正→提出「藤見野トサオ解剖紀錄」

法庭答辯:
犯人の目的:選擇「罪を著せる」
真犯人:選擇「華宮霧緒」

證言九
~發現死屍時的事~(證人:華宮霧緒)
1.那杯番茄汁並不是倒給我自己的。
2.剛進屋時,看到屋內一片狼籍我的確吃了一驚。
3.藤見野頹然坐在房間的角落裏。
4.我當時沒有想到他已經死了。
5.只是以為他昏過去了,便給他倒了果汁。
6.之後發現他死了,所以才失手碰翻了花瓶。

質問6.之後發現他死了,所以才失手碰翻了花瓶。
成步堂:我反對!此證言非常可疑!你說“沒有想到他已經死了”?(出示「現場寫真」)死者藤見野的胸口插著一把刀!無論誰看見都會認為那是一具死屍!
霧緒:那是……
成步堂:看到這一景象還會誤以為此人“昏過去”,再給他倒飲料,天底下會有這種人嗎?霧緒小姐!這正是揭穿你是犯人的最有力證據!
法官:現在一切都清楚了。被告人王都樓真悟是無辜的……
霧緒:……不是我……不是我做的!是王都樓!是那傢伙殺的!
成步堂:如果不是你殺的,剛才你為何要以“將自己導向有罪”的理由來拒絕作證?
法官:證人,最後再給你一次機會。霧緒小姐,你的“罪行”究竟是什麼?
霧緒:我拒絕回答……
(全場一片譁然)
法官:沒有再審理的必要了。被告人王都樓真悟是無辜的!對王都樓真悟的宣判如下……
禦劍:我反對!法官大人!還不能下判決……因為這個證人還沒有說出真相。
禦劍:華宮霧緒,你還不明白嗎?如果你繼續保持沉默,王都樓真悟將無罪,而你則會成為殺人兇手!(拍案)
霧緒:不會的……不會的!……我不能說……不是我!不是我殺的!
法官:成步堂律師,這樣就難以收場了,辯方意下如何?
成步堂:(拍案)法官大人!證據已經非常充分!辯方要求立即給予無罪判決!
禦劍:你錯了……成步堂!
法官:好了!禦劍檢察官,你做的確很出色。但是,正如辯護人所言,已經真相大白。
禦劍:證人!如果你無論如何都不想作證的話,我就只有在法庭上當眾講出來了。其實這個證人患有一種病……由於這種病她曾經自殺過,這裏還有證據。
霧緒:不!
成步堂:(是一年前的那兩份自殺報告!)
禦劍:怎麼樣,證人。這份報告可以揭示你可悲的本性,需要我全部講出來嗎?
霧緒:……拜託,不要!
禦劍:就算你選擇“死”,也和我無關。但在你死之前,(拍案)我一定要從你的口中找出真相!無論用什麼手段!
霧緒:我……我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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