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杉:"我沒有!"
 詢問第一句成步堂:"那個'可疑黑影'是誰?是死者?"
 天杉:"不懂............."
 詢問第二句成步堂:"打擊?"
 天杉:"是的,進屋瞬間,既有力量又有速度."
 成步堂:"想不起來關於他的一切嗎?"
 詢問第四句
 成步堂:"那個?是什麼?"
 天杉:"假面怪盜的衣服.我為了保險起見穿了那個,然後漂亮地進了去.
 (全庭爆笑)
 成步堂:"我是第一次聽到這些."
 後藤:"我也是........"
 天杉:"我一直沒有機會說........"
 證詞更新:
 天杉"要不是假面怪盜的衣服我早死了."
 再次詢問第三句
 成步堂:"為什麼打扮成怪盜?"
 天杉:"...........以為我覺得既然是怪人威脅我,我也應該打扮成怪人去.但是花了些時間."
 選擇1(證詞更新)
 天杉:"因為發覺了屍體,就去動了下屍體."
 成步堂:"動了屍體?"
 天杉:"恩,從角落搬到了地板中間."
 成步堂:"打你的那個人呢?"
 天杉:"記不得了."
 詢問第三句
 選擇2追問
 天杉:"當然是斗篷被金庫大門夾住了藏局長屍體的時候."
 法官:"你!搬了屍體?理由?"
 後藤:"答案只有 脫身."
 證詞更新
 天杉:"慌慌張張藏屍體花了10分鐘."
 質問第五句 選擇"警報器的記錄"
 成步堂:"看看這.從局長室裏一案保安們就會沖出來.記錄的時間是1點2分.如果天杉是殺害局長的犯人的話,在警報鳴響時應該逃走才對.
 後藤:"我反對!"
 成步堂:"優作做過保安,他不可能不知道這個."
 後藤:"然而保安們並沒有來."
 成步堂:"因為保安室值班的這個矢張去找新男友去了.所以不知道優作來了."
 後藤:"那麼警報回應該都聽的到."
 成步堂:"是的.但如果優作昏過去了呢?回憶下被告說進局長室被人打.自己昏昏沉沉不知道對方是誰.也就是說在這幾分鐘裏喪失了意識.那警報怎麼會響?唯一的可能,房裏還有一個人!"
 (譁然)
 後藤:"也有可能是局長沒有馬上死自己按了警報."
 選擇1"為兇手不是被告立證."
 選擇"警報器"
 成步堂:"決定性地!上面有什麼應該有的東西?!如果是毒島局長按得話.應該留有指紋才對!"
 後藤:"可能是那小子!你假設的那個真凶為什麼要按警報,並抹去指紋?"
 成步堂:"不,他穿著假面怪盜衣服,戴著手套,沒有抹去指紋的必要!"
 法官:"那麼,真凶大概怎麼個手法為什麼那樣做?"
 成步堂:"讓我先整理整理思路.(真凶1點將局長殺害,然後優作慢吞吞來了.犯人打昏優作,鳴響了警報)."
 法官:"好了時間到了.現在回答我真凶抹去指紋的原因."
 選擇2.
 成步堂:"一按鈕的話保安就來,犯人的目的就在於此."
 後藤:"那豈不是一個悔過的罪犯?自首?"
 成步堂:"不,那時房裏有3個人.死者,被告和打昏被告的那個人.第三人就是罪犯.他在屋中的目的就是要讓優作負罪.!"
 法官:"原來如此."
 (譁然)
 法官:"肅靜!"
 後藤:"我說,沒有熱水了嗎?"
 真宵:"等等,知道這KB的一切,製造這個殺人計畫的?"
 法官:"好了,嫁禍天杉優作的真凶是........?"
 選擇"哀牙"
 成步堂:"正是這個人,假面怪盜!殺害毒島的真凶.法官大人,盜竊加殺人是否重罪?"
 法官:"這個,只有殺人罪一項罪名吧.按先行法律.可以處極刑."
 成步堂:"看看這照片.昨天的有罪判決反而給他提供了不在場證明!"
 法官:"現在全日本都很關注星威嶽一案.如果立證失敗.天杉就只能是罪犯了!"
 天杉:"成步堂先生!我相信你!哇哇哇哇......"
 成步堂:(我這次判決將決定優作的人生.)
 千尋:"別迷惑,相信委託人,相信自己!"
 成步堂:(這是.......千尋!)"法官大人,我要求立刻休庭!!!"
 法官:"好.20分鐘.去叫星威嶽."
 同日 上午11點58分地方法院第五法庭
 亞內:"哼哼.怎麼樣星威嶽?"
 星威嶽:"哼,多虧你亞內檢查官."
 法官:"本庭無須多言.星威嶽一案..........."
 成步堂:"等等!法官大人,我是成步堂龍一律師.我要告發這個星威嶽."
 亞內:"這個假面怪盜?"
 成步堂:"不,他不是.他只是殺人犯!"
 同日下午12點14分地方法院第四被告等候室
 成步堂:"我聽到了千尋的聲音."
 真宵:"姐姐...永遠活在成步堂心中呢....."
 希華:"龍一!那個偵探真的是殺人犯?"
 成步堂:"沒有決定性證據,但除他沒有別人."
 希華:"但是那天他不是在高菱屋嗎?"
 開庭了。
 12時21分地方法院第六法庭
 法官:"那麼繼續,星威嶽,請上被告台."
 哀牙:"啊,律師先生,你居然出此惡拳."
 成步堂:"是呀.有完美不在場證明的偵探先生!"
 法官:"9月12日,毒島被害時你在哪?"
 證詞~~事件當日的不在場證明~~
 哀牙:"我以怪盜名義發出預告信,展覽準備期間下手實在太容易了,照片不會講話但是最有力的證據!攝像機拍下我的時候和殺人案案發事件同時."
 法官:"問題就出在這個照片上."
 成步堂:"這照片一定有名堂!"
 哀牙:"不管怎麼說,怪盜分身乏術.......恕我回去接受盜竊的判決............."
 成步堂:"很遺憾,我還沒有問呢!"
 詢問第一句
 成步堂:"這個照片上的真的是你?可是這個人戴著面具.他的真身還不知道"
 後藤:"反對!你想說這個不是星威嶽,是他的同謀?"
 選擇2
 詢問第二句
 成步堂:"你怎麼會被要求保護珍品的?真的是霧緒小姐拜託你的?"
 哀牙:"是的,20天前."
 成步堂:"預告狀是10前.請問最初10天你做了什麼?"
 哀牙:"我在找尋獵物."
 詢問第三句
 成步堂:"你說的照片,是這張?"
 哀牙:"是的,決定性的證據!"
 成步堂:"有什麼不太尋常的地方..........."
 選擇1
 指出門旁地上的東西.然後選擇"本應該在的的小‘為"供子的黃金雕像"
 成步堂:(情況和霧緒說的一樣.她原來拖來擋住漆跡的雕像,被搬動過了.
 所以那樣的話,這就不是事發當晚拍的!因為當晚雕像就在門旁?星威嶽的證詞也說到了)
 "很簡單,它被人動過了."
 法官:"那麼是誰移動過了?"
 選擇"星威嶽".
 疑點:指出"攝影時間"
 成步堂:"事件當晚星威岳未必在高菱屋."
 (譁然)
 法官:"那麼,他移動它的理由是?"
 成步堂:"請回憶它是何時放在門旁的?"
 後藤:"是事件當日.為了擋住那塊漆跡."
 成步堂:"是的.而哀牙偵探早就計畫毒島死亡的時間,以那個時間作為不在場證明.幾天前這張照片就拍好了,這時候黃金像還沒被搬到那.所以哀牙偵探就很可疑了.本應該放在門旁的雕像為什麼沒了?
 原因是:這張照片是事先拍好的!"
 (譁然)
 哀牙:"等等,老先你忘了這個電腦記錄了?"
 成步堂:"反對!這個是高菱屋的電腦.但卻是你一手管理的!!!!!你做過手腳!!!!!!!"
 (譁然)
 法官:"肅靜!後藤?"
 後藤:"第11杯了,還有6杯.很遺憾這些都只是猜測!喂怪盜先生說點什麼吧."
 法官:"請說明罐子偷竊計畫!"
 證詞~~罐子偷竊計畫~~
 哀牙:"我接受警備委託是在20天前.罐子裝在箱子裏,放在地下倉庫管理.所以犯案當日是沒有辦法看到實物的?知道它貴重.是因為10天前的海報.負責警備的哀牙於是獨自行動,在12號半夜1點拿到罐子!"
 質問 最後一句
 出示"假面怪盜的預告狀"
 成步堂:"如果你是怪盜的話.這個上面寫的沒錯?"
 哀牙:"當然!"
 成步堂:"好好看上面的:那個斑點的罐子,是這樣一個粉紅的吧?其實那是漆跡,是搬到高菱屋以後的事.霧緒小姐把東西搬進倉庫的頭一天就打碎了它.怪盜如果在展品進地下室五天后才發的預告狀是不可能看到這個已不能看到外表的'粉紅罐子'的!也就是說哀牙在發狀前就見過罐子.所以這照片是假的!當晚的不在場證明,無效!!"
 (譁然)
 法官:"證人,你想說什麼?"
 後藤:"哎呀呀,真浮燥,他真的殺了毒島嗎?"動機呢?'
 哀牙:"哼哼,動機呢?"
 證詞~~殺害毒島的動機~~
 哀牙:"我和死者素昧平生.毒島調查過天杉優作,發現怪盜的身份變了.威脅信是他寫給天杉優作的,他恨以前天杉背叛了他,天杉本人也認為他是假面怪盜,所以天杉殺了他."後藤:"根據筆跡鑒定.確實是死者要脅天杉。"
 得到"威脅信"
 詢問第一句
 成步堂:"誰能證明你和死者毫無關係?"
 後藤:"我們所以人.偵探和保安........."
 詢問第二句
 追問
 成步堂:"為什麼毒島認為天杉是怪人?"
 哀牙:"你不也知道?因為那張報紙.上面除了美麗的偵探我,只有這個醜陋的保安.讀了這張報紙的毒島於是認定天杉是怪盜"
 詢問第五句
 成步堂:"為什麼說天杉自己都自認為怪盜?"
 後藤:"我們有他妻子的信.裏面說到:'優作自己也認為自己是怪盜.' "
 質問第四句.出示"報紙"
 成步堂:"請看這張報紙,愛馬儂之淚被盜寶石的照片."
 法官:"哎?怎麼了?"
 成步堂:"問題是寶石的顏色.報導上是.......藍色.而請看威脅信,上面寫著'怎麼處理前幾天到手的紅寶石?' 也就是說他說的不是假面怪盜所盜之愛馬儂之淚!"
 後藤:"那又怎麼樣?那麼可能是他威脅別人!"
 出示"星威嶽哀牙"
 成步堂:"當然,那個被威脅的就是你!哀牙偵探!你就是怪盜,這次乘取回東西之際給了他一個'禮物'.......我說那個寶石,就是你手上的戒指!!!!!"
 選擇3."星威嶽為了掩蓋自己威脅人的身份所以殺人"
 後藤:"喂喂,毒島威脅的可是星威嶽!難道星威嶽還會回頭去威脅別人?"
 成步堂:"毒島的確威脅星威嶽,但是,天杉優作也受到了威脅!哀牙偵探!是你吧!"
 哀牙:"這個,我從小學起就開始寫信了."
 後藤:"那你倒是說說,哀牙憑什麼在第一次事件後就看穿天杉的身份?"
 出示"報紙"
 成步堂:"怎麼樣?看得見?小學時你就寫得很多.'東西不好,效果甚微'是這樣?請看報紙.哀牙偵探和保安打扮的天杉.......假面怪盜未必消失了.脫了衣服,就露出真面目.所以你那個從小學開始就寫信顯然是謊言!哀牙先生!那個時候你怎麼知道怪盜的?"
 (譁然):"名偵探不是怪盜............."
 哀牙:"我是名偵探.........怪盜!不明白嗎?"
 成步堂:"你,既不是偵探,又不是怪盜,你是威脅人,殺人犯!!!!!!"
 哀牙:"...........啊啊.....啊......(癲狂)"
 法官:"那麼,看守......."
 後藤:"你敲錘得太早了,丸步堂,你能就此立證說明嗎?證明事件當夜他不在高菱屋.就算不在倉庫也不能證明他在殺人現場.判決過早了!"
 (譁然)
 法官:"肅靜!"
 選擇2不能立證
 眼看法庭即將放走真凶,成步堂懊惱不已.這時成步堂聽到了千尋的聲音!
 千尋:"法官大人,哀牙偵探到現在還沒有接受最後的詢問."
 後藤:"是啊.........還沒有."
 千尋:"成步堂君,只是最後的機會了."
 證詞~~最後的證詞~~
 哀牙:"那天晚上我確實不在高菱屋,因為有重要事不得不離開.事先拍好了照片.我漂亮的推理告訴我犯人是天杉優作.密碼卡記錄了他的行蹤,還有那個只響了1回警報器.上面沒有指紋,這是為什麼?如果是死者按的,應該有指紋.也就是說.按的人是犯人.穿著那個怪盜衣服,所以不會留下指紋.至於那個寶石的顏色,是被害人寫錯了吧.所有證據呈上!"成步堂:(這個證詞.......似乎很講得通."
 法官:"為什麼你對警報器的事那麼清楚?"
 哀牙:"我可是名偵探!"
 法官:"我不會馬上終止審判,成步堂,你只有一次機會!"
 後藤:"已經第17杯了.審判要結束了!"
 成步堂:(只有問出他的致命破綻了)
 詢問第九句
 成步堂:"哀牙先生!這個........."
 後藤:"我反對!"
 成步堂:"你還不明白嗎?哀牙偵探,終於承認了,那晚他在殺人現場.因為你剛才這樣說'沒在警報器上留下指紋的,只有穿著假面怪盜服裝的天杉."
 哀牙:"怎麼了,這個推理錯了嗎?"
 成步堂:"你怎麼知道的?"
 哀牙:"什麼話.我的推理......"
 成步堂:"天杉優作說穿怪盜服這件事,是什麼時候?"
 ..............的確,只有是在今天的法庭
 成步堂:"知道那個的,只有今天在庭上的人.你又是怎麼知道的?"
 哀牙:".............啊............."
 (譁然)
 成步堂:"今天你作為假面怪盜受審,怎麼會知道那個?!"
 後藤:"反對!也許是之前知道的."
 成步堂:"反對!有機會嗎?可能只有一個...........天杉稱看到了黑影,即是對方的樣子."
 後藤:"反對!"
 成步堂:"這個,是不可能逆轉了!天杉戴著面具!只有兇手會在現場看到怪盜,並知道他是天杉!"
 山搖地動,電光火石
 哀牙:"啊哈哈和哈哈哈和哈哈和................."
 法官:"咦?上次認罪你也是這樣."
 ...............
 法官:"那麼,本庭宣佈.天杉優作無罪釋放."
 同日下午3點35分地方法院第四被告等候室
 千尋:"幹得好成步堂君!"
 成步堂:"謝謝千尋.我們,好久沒見了呢!"
 千尋:"別開玩笑了.那個孩子現在很困惑.倉院流的家事你知道?"
 成步堂:"是說她的母親綾裏舞子?"
 千尋:"是的,加油噢."
 千尋消失
 成步堂:(千尋........)
 天杉:"啊成步堂,我不知道說什麼好......"
 成步堂:"啊恭喜."
 天杉:"謝謝......啊不,沒什麼......"
 真宵:"這下你夫人該高興了.所有的指控都撤銷了."
 天杉:"哎,一切,被解雇,裝怪盜,都是為了她...........這下完了,碎了的東西再也不能恢復原樣了吧."
 出示倉院之罐
 真宵:"是希華小姐帶回來的.你看好好的!"
 希華:"啊優作!太好了沒事了,KB保安的事我真是一點都不知道呢."
 春美:"啊成步堂你又和真宵姐姐以外的女人...........(耳光)"
 成步堂:"我恢復意識後,一切都結束了.不能說碎的東西恢復了原樣.因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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