後藤:“可愛的小姑娘,你的姓名和職業?這是我的原則。“
 綾美:”我叫綾美,在葉櫻院修行中。“
 法官:”證人。聽說你要告白什麼?“
 綾美:”是的。我要對成步堂先生說對不起...........我已經沒有什麼好隱瞞的了。“
 成步堂:”究竟是什麼?“
 綾美:”成步堂先生,我並不是和案件無關。“
 法官:”難道.......你打算自首嗎?想說你殺了天流齋繪裏守嗎?”
 綾美:“不是那樣........我做了事後處理。我把那位遇害的天流齋老師的遺體給......搬到了葉櫻院境內,做了那樣的處理。”
 法官:“什麼?!!”
 (譁然)
 法官:“也就是說被告你是這樁殺人案的共犯!是嗎?!”
 綾美:“......是那樣。”
 成步堂:”啊!“
 (譁然)
 成步堂:(開庭3分鐘就直冒冷汗。)
 後藤:“哼。誰都是共犯。只不過那恰好是殺人事件而已......怎麼樣?丸步堂。”
 成步堂:(後藤檢查官.......這個告白是他安排好的吧。綾美的這個證詞,總覺得很悲哀,在撒謊。)
 後藤:“小姐。很高興你能交待。那麼你這樣做又是要掩蓋誰的罪行呢?”
 成步堂:(綾美在袒護某人.......我之前完全沒注意。)
 綾美:”我很小就被寄養在葉櫻院。葉櫻院是倉院流靈媒的分家,是為守護本家而存在的。“
 法官:”本家?“
 綾美:”所以我縱使身敗名裂也要保護那個人........倉院流靈媒當家之女,綾裏真宵!“
 成步堂:”哎......“
 後藤:”似乎是那樣啊,丸步堂。“
 成步堂:”真宵!!!!!!“
 (譁然)
 法官:”肅靜!你說的真凶並沒有在現場出現!“
 綾美:”但很遺憾千真萬確。我目擊了犯罪。為了她,所以我對屍體動了手腳。“
 成步堂:”反對!那不可能,真宵怎麼會........“
 法官:”現在不是辯護律師大聲嚷嚷的時候。被告........我們還是先聽你的證詞吧。案發當晚,究竟發生了什麼?“
 綾美:”明白了.........“
 成步堂:(本來想確認些上次留下的情況.......突然在預想之外了.......”
 證詞~~真宵的《罪行》~~
 綾美:”那天晚上我去裏院。在中庭看到了一切。真宵姐姐被繪裏守老師用法杖毆打!真宵已經昏了過去。繪裏守老師打算給她致命一擊!真宵姐姐拼死搶過武器.......那是正當防衛吧!真宵姐姐沒有責任!“
 法官:“正當防衛嗎?”
 綾美:“因為先出手攻擊的是繪裏守老師!”
 法官:“恩。”
 綾美:“所以我才想幫真宵。”
 後藤:“只要把屍體搬到葉櫻院。綾裏真宵的嫌疑就沒有了。也算惡智慧吧。”
 成步堂:(真可笑.昨天明明證明了綾美沒有去過裏院,裏院出現的是‘她’,綾美自己也承認的。)
 法官:”那麼辯護人開始詢問。“
 詢問第三句
 成步堂:”致命一擊?”
 綾美:“她把杖丟了,拿出了武器......”
 成步堂:“等一下,武器是指?”
 綾美:“啊是小刀樣的東西。”
 成步堂:“那天流齋用小刀刺了.......綾裏真宵?”
 綾美:“是那樣。”
 成步堂:“.........”
 後藤:“你這臉就像把 沙司誤當成咖啡喝下去。”
 成步堂:“...........”
 後藤:“自己的委託人的發言不是很乾淨俐落嗎?律師君。”
 選擇2有問題
 成步堂:“法官大人。證人現在的發言有問題!”
 法官:“問題?但是這個證人可是你的委託人。”
 成步堂:“是那樣.........”
 後藤:“那樣好嗎?證人。你的話加進證詞。”
 綾美:“恩好。”
 法官:“這樣胡來的話那麼我的工作又是什麼?”
 後藤:“閉嘴!我再說一次你聽好了,審判的人是我!”
 法官:“恩.........”
 後藤:“那麼繼續。”
 證詞追加
 綾美:“她丟掉了礙手礙腳的杖,掏出了懷中的小刀!”
 質問這句,出示“被害者的法杖”
 成步堂:“綾美小姐,你目擊的現場有點說不通。天流齋不可能把杖丟掉。”
 綾美:“但是杖只能打人。”
 成步堂:“這一點你不知道吧......被害者的杖裏邊是做過手腳的,如你所見,是刀。”
 綾美:“啊。”
 成步堂:“如果她想殺害綾裏真宵的話,沒有必要使用‘小刀’之類的。因為她帶著那樣方便的刀!!!!!!!!!!!!”
 (譁然)
 成步堂:“怎麼樣綾美小姐?”
 綾美:“我.......”
 後藤:“你幹得不錯,丸步堂.......這根杖裏面裝了刀。但是你想說明什麼?”
 成步堂:“!”
 後藤:“接近戰的時候長刀很吃虧,或許那樣天流齋換了小刀。”
 成步堂:“那個.........”
 後藤:“問題是兇器派什麼用了?天流齋想殺害綾裏真宵嗎?這裏面沒有疑點。目擊證詞沒有問題。”
 成步堂:(不,裏面有不自然的地方!)
 法官:“怎麼樣辯護人,同意公檢方的主張嗎?”
 成步堂:“明白了,辯護方想出示證據。”
 綾美:“成步堂先生........”
 成步堂:“證人話裏的矛盾只有一點!天流齋並不想要綾裏真宵的命!”
 出示“天流齋繪裏守”
 成步堂:“天流齋沒有襲擊綾裏真宵!”
 綾美:“那我看到的又怎麼是........”
 成步堂:“‘天流齋繪裏守’並不是本名。她的本名是‘綾裏舞子’。“
 法官:”綾裏?“
 綾美:”啊!難道......綾裏舞子。“
 法官:”是誰?為什麼同姓?“
 成步堂:”綾裏舞子是倉院流靈媒的當家,靈媒師。還有........她是綾裏真宵的親生母親!“
 法官:”什麼?“
 (譁然)
 綾美:”什麼?成步堂先生。這是真的嗎?天流齋繪裏守就是綾裏舞子?”
 成步堂:“沒錯(綾美為什麼看上去好象不知道?)母親會將自己17年沒見的女兒殺害?公檢方請說明理由!!”
 後藤:“啊!!!”
 (譁然)
 法官:“肅靜!證人的證詞乍看很對,然而分析下來卻有漏洞。‘特意丟去裝了刀的杖’,現場展開搏鬥的2個人是母女‘......似乎哪個都不能說不可能,真難判斷!”
 後藤:“世界上沒有不可能的事,只有1樣除外。”
 法官:“例外的那件可能的事是什麼?”
 後藤:“哼,還不明白嗎?’不做無證據調查的後藤檢查官‘!”
 成步堂:“.....什麼意思?”
 後藤:“我是今天早上聽這個證人告白的。當時我喝了8杯早咖啡。”
 法官:“你胃口真好啊。”
 後藤:“一聽這個證人告白,馬上那個喜歡調查的警官就飛奔到現場,然後他找到了這個。”
 法官:“這個就是.......證詞裏提到的小刀?”
 後藤:“這個不用問吧?你還沒發覺嗎?”
 法官:“確實.......仔細看的話.........上面有血跡!”
 成步堂:“究竟在哪找到的?我到現場去的時候沒有那種東西。”
 後藤:“你調查松樹了嗎?”
 成步堂:“松樹?”
 後藤:“那把小刀,在天流齋和綾裏真宵決鬥的時候被打飛,插在了樹裏面!”
 法官:“那麼上面的血跡就是被害者的咯?”
 後藤:“你沒聽我說嗎?我聽到告白是今天早上,我剛喝了13杯咖啡........”
 成步堂:(怎麼數目和剛才說的不一樣了......)
 後藤:“實在沒有檢查血液的時間了。”
 法官:“總之這個小刀提出作為證據,審理過程中進行血液檢查。”
 後藤:“我的戀人啊保重。”
 法官:“馬上把這個送去緊急檢查。”
 得到“小刀”
 法官:“剛才證人的話有點疑問,但現在既然找到這個小刀了,也就可以認為是事實了。”
 後藤:“可愛女孩不撒謊,這是我的原則。”
 法官:“那麼證人請繼續做證。”
 綾美:“請問是什麼?”
 法官:“你目擊的事件,2人的搏鬥!“
 證詞~~兩人的搏鬥~~
 綾美:“真宵姐姐被杖打到一下子昏了過去,但是她奪過了繪裏守的武器!繪裏守反身逃,背靠燈柱站著。真宵姐姐就那樣把刀刺向她!繪裏守握住刀想掙扎,但還是倒了下去......”
 法官:”真是駭人聽聞。“
 綾美:”母女間發生了什麼我不知道。舞子老師失蹤已17年了,大概互相忘了長相了吧。“
 法官:”恩有可能。開始詢問吧辯護人。“
 質問第四句,出示解剖記錄
 成步堂:”今天的你說話真可笑。“
 綾美:”恩?“
 成步堂:”昨天你不是一個喜歡妄言的證人。然而今天你的話破綻百出。“
 綾美:”究竟哪可笑呢?“
 成步堂:”你說被告用小刀刺進背靠燈柱的被害者?“
 綾美:”那種場合,也就是說被害者是腹部中刀?“
 法官:”是那樣啊。“
 成步堂:”但是解剖記錄上是這樣寫的:背部中刀失血而死。從傷口來看是背部遇刺。綾美小姐,這使你話裏又一個矛盾!“
 綾美:”呀!!!!!“
 (譁然)
 法官:“究竟怎麼回事?”
 後藤:“哼!很簡單。‘人有正面和反面’,就那樣。“
 法官:”...........那是什麼意思?“
 後藤:”不如說‘把背看成了腹’。“
 成步堂:”反對!請仔細整理下證人的證詞!證人的證詞和很多不合情理的地方!特意捨棄武器,親子相殘,還有被害者腹部被刺。這些都錯了!“
 法官:”恩.........確實有很多爭議的地方。“
 成步堂:”綾美小姐,怎麼樣?“
 綾美:”那一定是.........“
 後藤:”那一定是你太溫柔了吧,丸步堂........”
 成步堂:“什麼意思?”
 後藤:“咖啡的苦味據說有253種。但是品嘗它們需要全神貫注。丸步堂,你仔細聽證人的話了嗎?”
 法官:“後藤檢查官!怎麼回事?”
 後藤:“證人剛才這樣說:‘中庭很暗,看不太清’。”
 成步堂:“!”
 後藤:“人看見東西有一樣是必要的,那就是光。”
 法官:“光.........”
 後藤:“然而你可知道?裏院修行者修行的那晚,聽說中庭的燈柱是點燃的。”
 成步堂:(確實中庭有一個大燈柱。)
 法官:”如果是那樣的話.......憑燈柱的亮度,可以看清現場嗎?“
 後藤:”應該是那樣。但是,住持的證詞裏說,當晚的燈柱沒辦法點燃。“
 成步堂:(沒辦法?)
 後藤:”時間長了不能用了。燈心廢了。也就是說當晚非常地暗,只能借著修驗堂裏的一點光。”
 法官:“是那樣嗎?”
 後藤:“那麼所有的矛盾不都解決了?黑暗裏杖掉落。一定沒辦法看見。沒辦法看見女兒的連也是黑暗的緣故。黑暗中遁形的妖怪人無法看見。這就是人的極限。如何?丸步堂?“
 成步堂:”哇!!!!!!!“
 (譁然)
 法官:”肅靜!”
 後藤:“法官大人,請看這個燈柱的資料,你心中也點燃的真相的燈吧?”
 得到“燈柱”
 法官:“...........”
 成步堂:(怎麼了?一下子沉默.......)
 後藤:“怎麼了大叔?太亮的緣故?”
 法官:“這個燈柱,上面寫著什麼!”
 後藤:“恩?”
 法官:“這是.........血字!”
 成步堂:(糟了,法官現在還不知道。)
 後藤:“血字?”
 法官:“這是......這是。這是反寫的’真宵‘!”
 後藤:“什麼?”
 綾美:“是那樣。被追趕的繪裏守老師沒有馬上倒下,拼死在身後的柱上寫下了字用身體裏流出的血!”
 (譁然)
 法官:“那樣的話.......”
 後藤:“等一下。你們...究竟在說什麼?”
 法官:“說什麼?”
 成步堂:“血字!燈柱上的血字........”
 後藤:“胡扯!這個燈柱上寫了什麼嗎?”
 成步堂:(難道...他看不見嗎?對了昨天他確實說過.....)
 法官:”總之這是重要線索。當時現場很暗,然後被害者寫下血字!如何?後藤檢查官?”
 後藤:“........”
 法官:“後藤檢查官?”
 後藤:“.......啊。那麼繼續吧。”
 成步堂:(那個後藤檢查官動搖了..)
 法官:“那麼應該為罪行立證了:綾裏真宵殺害天流齋繪裏守。”
 成步堂:(不可能.......)
 後藤:”那麼接下來登場的應該是你。“
 綾美:”是。“
 後藤:”應該是被害者倒下後你做的事,請說吧。“
 證詞~~綾美的事後處理~~
 綾美:“繪裏守死後。我叫了真宵姐姐。我想她是想守護倉院裏的當家。所以我一個人把屍體搬出了裏院。把屍體帶過了朧橋。然後用摩托車把屍體弄到了葉櫻院。為了掩蓋屍體上的傷口,我就製造了她死于七支刀下的假像。”
 法官:”你搬運了屍體.........“
 綾美:”是的我是在葉櫻院長大的,綾裏家對我恩重如山。那個繪裏守老師是舞子老師.....我怎麼都.........。“
 法官:”這是命運的愚弄。“
 成步堂:(不應該說是愚弄吧........)
 綾美:”我處理完屍體後打算回裏院,但是...........“
 後藤:”被比基尼住持看到了...........“
 綾美:”恩,就回不去了。“
 法官:”恩,似乎講得通。那麼辯護律師,你可以開始問了。“
 詢問第五句
 成步堂:”雪,雪地摩托?(終於來了嗎.........)“
 綾美:”恩,因為我有鑰匙。從葉櫻院到吊橋得這段路,我是用它的!”
 成步堂:(這似乎是上次審判裏的爭議)
 選擇3追問車轍
 成步堂:“如果屍體使用雪地摩托搬運的話,雪地上應該留有痕跡吧?”
 法官:“是那樣。”
 成步堂:“上次在法庭上提出的這張照片,這個就是當時留下的痕跡嗎?”
 綾美:“我想是的。”
 成步堂:“但是車轍只有1條。”
 綾美:“沒什麼奇怪的,因為從葉櫻院出去的時候下起了雪。”
 法官:“原來如此。下雪了。”
 綾美:“案發時雪已經停了,所以才留下了那樣的痕跡.........”
 法官:“怎麼樣辯護人?這個證詞.........”
 選擇1很重要
 成步堂:“法官大人,請吧剛才的話加進證詞!”
 法官:“但是.....和案件有關聯嗎?”
 成步堂:“那是為了立證,請加進證詞!”
 後藤:“真有趣.........你好像對雪的事情很清楚!”
 證詞追加
 綾美:“案發時雪已經停了。”
 詢問這句
 成步堂:“剛才的話有很多矛盾,這回你沒有搞錯?”
 綾美:“恩.........”
 成步堂:“案發時雪已經停了,所以才清晰地留下那條車轍?”
 綾美:“是的!“
 成步堂:(終於逮到了.....)
 後藤:”.......是雪嗎?“
 法官:”怎麼回事?“
 後藤:”那就讓我們看看,丸步堂。你的本領,用你指認的食指。”
 成步堂:(不敢相信,她會嫁禍給真宵。她為什麼那樣做?答案只有一個!)
 質問第四句,出示氣象報告
 成步堂:“案發時雪已經停了?很遺憾綾美小姐,那是不可能的。這是案發當晚的氣象報告,根據上面,雪停的時間是10點50分,那個時間你不可能過朧橋!”
 綾美:“為什麼?”
 成步堂:“雪停前5分鐘,橋遭受了落雷,著了火。”
 綾美:“橋著火了?”
 法官:“難道你不知道?因為那個落雷橋著了火。“
 綾美:”啊!!!!!“
 成步堂:”你好象還不知道,不管你的謊言是多麼的完美,也不可能逃過律師的眼睛!!“
 綾美:”呀!!!!!“
 (譁然)
 法官:”肅靜!”
 成步堂:“案發時橋已經著火了,你是不可能把屍體搬出葉櫻院上橋的!”
 法官:“證人!我已經第三次板臉了!不真實的證詞可以判你侮辱法庭罪!”
 後藤:“反對!侮辱法庭的人是你們!你,大叔!”
 法官:“啊 !我?”
 後藤:“這個證人說的話是真是假。這是個白癡問題。”
 成步堂:“白白白........白癡!”
 後藤:“重要的是真相,是嗎?”
 法官:“是那樣嗎?”
 後藤:“雪停時落了雷橋著火,完全不能動彈。事實有二。天流齋的屍體在境內被發現,還有,住持目擊了時候的屍體處理。”
 綾美:“時那樣,我沒有撒謊!那晚有點不一樣。我的記憶有點混亂。“
 成步堂:”你是作為證人站在這的!現在卻說記憶’混亂‘?“
 後藤:”說謊的是人,搞錯的也是人。那麼丸步堂,你能解釋嗎?“
 成步堂:”什麼?“
 後藤:”案發時橋已經著了。但是屍體卻在橋對面的葉櫻院境內被發現。那個’遺體‘就是完美的證明!“
 法官:”恩,辯護人似乎沒法說明。“
 後藤:”也就是說,你沒有指責證人撒謊的資格!“
 成步堂:”哇!!!!!!!!“
 (譁然)
 法官:”那麼證人,再做一次證詞。“
 綾美:”好,是什麼?“
 法官:”你說你犯了移動屍體的罪過。但是你剛才的話有矛盾。最後請再說明一下。“
 綾美:”是,明白了。”
 成步堂:(這是最後的證詞嗎?)
 證詞~~搬運屍體的方法~~
 綾美:“屍體除了從橋上拖過去別無他法。這一點我是不會記錯的。至於下沒下雪是小事。除此還有渡過著火的橋的方法?.......”
 法官:“恩。肯定沒搞錯嗎?”
 後藤:“這是第二天早晨拍的遭雷擊的朧橋。”
 法官:“啊燒得一乾二淨了。如果把支撐的繩索砍斷橋就掉下去了。確實不可能把屍體搬過去
 得到“朧橋的照片”
 成步堂:(似乎沒辦法推翻這個證詞了。證詞就要變成正確的了,真宵就要變成殺人犯了。)
 後藤:“怎麼樣丸步堂,我再說一次。”
 成步堂:“?”
 後藤:“說謊的是人,搞錯的也是人。然後,看破謊言的,也是人。”
 成步堂:(完全不懂.............)
 法官:“那麼證人開始最後的詢問吧。”
 質問第四句,出示“矢張的寫生”
 成步堂:“將死者從燃燒的橋上帶過去,那樣的可能性並不是為零。”
 法官:“什麼?”
 後藤:“哼,不為零?但那個證據是個零吧?”
 成步堂:“是嗎?但是,有目擊者存在。”
 後藤:“噴!!!!!”
 (譁然)
 法官:“那個目擊者到底是誰?”
 成步堂:“天流齋麻紙守,天才連環畫家!!!!!!!!”(汗)
 法官:“天才.........”
 綾美:”天才............?“
 成步堂:“請回憶他的證詞。當晚他在現場附近的山小屋,然後目擊了那個瞬間!各位知道這張畫吧?這就是他根據目擊的景象畫出來的!”
 法官:“你是打算認真的提出這個意見?被害者飛天嗎?這個塗鴉作品?”
 成步堂:(法官的嘴好象在抖........)
 後藤:“好象沒什麼意義。你要用這個畫來立證?”
 成步堂:“我明白。”
 後藤:“你很擅長用你的想法逆轉呢,可你能用這個畫逆轉嗎?”
 法官:“那麼證人告訴我們結論。這個畫究竟?”
 成步堂:(絕對不能錯,看清楚,再好好考慮。)
 選擇2有矛盾
 成步堂:“這個畫明顯有矛盾!”
 法官:“.....那種事我當然知道!”
 成步堂:“不不,我不是那個意思!麻紙守他說過,這個畫是根據他看到的畫出來的。姑且相信這個,但是,這是和現實不符的。”
 綾美:“不符...........”
 後藤:“哼...真有趣。你那個指認的食指又要伸了?”
 指出繩索
 成步堂:“就是這個拉住橋的繩索!”
 法官:“繩索嗎?”
 後藤:“哼,那和現實不符嗎?”
 成步堂:“是那樣。”
 後藤:“那麼你打算出示證據咯?”
 出示“朧橋的照片”
 法官:“這是朧橋的照片嗎?”
 成步堂:“請仔細比較寫生和照片。寫生上的繩索是從欄杆上面拉住的,然而現實中的朧橋.........”
 法官:“哇!!!!!!”
 成步堂:“是從橋下拉的!!!”
 後藤:“噴!”
 (譁然)
 法官:“肅靜!確實寫生和現實不符。但是,這也許僅僅是看錯了?”
 綾美:“也許是畫錯了。”
 後藤:“索性說你完全站錯立場了!丸步堂!”
 成步堂:“那個人是有可能看錯。但是問題是他為什麼看錯?那個理由是?”
 後藤:“那麼說你知道了?”
 成步堂:“各位,請好好回憶天流齋麻紙守目擊的情形。當晚他在極樂庵等不可能來的心上人。等累了的他去睡覺了。正在那時,命運的落雷使橋燃了。他目擊了那個瞬間,以那個狀態!以仰臥的狀態目擊了那個情形!”
 法官:“仰臥?”
 成步堂:“是的,那就是答案。為什麼橋的繩索會上下顛倒?”
 法官:“啊!!!!!!!!”
 後藤:“難道?”
 成步堂:“天流齋麻紙守是以仰臥的狀態看到那個的。也就是說,他看到的是上碌叩模。。。。
(譁然)
 法官:“那麼這個寫生.........”
 成步堂:“好象發覺了?天流齋麻紙守的寫生,正確的看的話........應該這樣,這才是真正的樣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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