逆轉裁判2

第一話 失去的逆轉

 “呼哧……呼哧……該死!我怎麼這麼倒楣……”

    “就到這裏吧!你已經逃不掉了,成步堂龍一!”

    (從遠方地平線上緩緩升起巨大的法官)

    成步堂:為什麼?我究竟幹了什麼?

    法官:不能再讓你活下去!

    成步堂:但我只不過是個律師啊。

    法官:問答無用!(高舉起巨型木槌)

    法官:我不承認你是律師!(木槌砸落)

    (成步堂從惡夢中驚醒,呆呆地坐在法庭休息室的沙發上)

    成步堂:嚇死我了,我怎麼會做這麼可怕的惡夢?難道是這個手機鈴音鬧的?開庭前還是不要打瞌睡的好……

    (電話掛斷,一個黑影手持滅火器漸漸接近)

    不明男子:總算找到你了。(滅火器砸落)這可怨不得我啊,成步堂先生。

    (數分鐘後,醒來的成步堂捂著頭走向休息室法庭入口)

    成步堂:頭好疼……

    女警:早上好!怎麼這麼沒精神?打起精神來!!

    成步堂:請問……

    女警:什麼?

    成步堂:你是女警吧?我犯了什麼事?

    女警:你說什麼啊?!不是說好了嘛!一定能為我洗脫罪名的!

    成步堂:……不好意思,請問你是誰?

    女警:成步堂!太過分了!開這種玩笑?這就是辯護律師嗎!簡直無法相信!!

    成步堂:你認錯人了吧!什麼辯護律師? 我是……

    女警:你是……?

    成步堂:我是……誰來著?(什麼也想不起來了)

    系官:請被告和辯護律師馬上入庭!

    女警:那一切就拜託你了。

    成步堂:(這就是所謂的“失憶”吧……我好像是個辯護律師…並且跟她說了為她洗脫罪名之類的不負責任的話……誰來告訴我!這到底是誰開的玩笑啊!)

    9月8日 上午10點 地方法院 第2法庭(隨著居坐正中的法官的木槌重重敲擊聲響起,庭審正式開始)

    法官:犯罪嫌疑人須須木真子一案開庭!

    (法庭右側檢方席上站著一個瘦弱的中年人——檢察官亞內武文)

    亞內:檢方準備完畢!

    成步堂:……

    (全場一片寂靜)

    法官:怎麼了?辯護人?

    成步堂:哎?啊!是在說我嗎?

    法官:難道還有別的辯護人?辯方準備好了嗎?

    成步堂:嗯……好了。

    亞內:好久不見了,成步堂!讓我見識一下……你究竟成長到何種程度吧!

    成步堂:……(這人又是誰啊?)

    亞內:請證人系鋸圭介入庭!

    (一個體格魁梧、不修邊幅的中年男子立于證人席)

    亞內:證人,你的姓名和職業?

    圭介:我是地方警署負責兇殺案件的刑事系鋸圭介。案發地點在警署附近的公園,被害人——派出所的警官町尾守在公園約會時被人從高處推落墮地死亡。被告與被害人是同一警局的警官,兩人是戀人關係。

    法官:辯護人,在被害人屍體下發現了什麼證據?

    成步堂:(選擇第二項眼鏡)

    法官:請證人陳述證言!

    證言一~決定性的證據~(證人:系鋸圭介)

    1.警方發現了有比屍體下的眼鏡更有力的證據。

    2.被害人于約會中在公園長椅附近被人推落…

    3.被害人將犯人的名字寫在地面上。

    4.死者清楚地寫下被告人的姓氏「鈴木」 . 5.

    法官:請辯護人提問!

    質問4.圭介:死者清楚地寫下被告人的姓氏「鈴木」。

    成步堂:(拍案)我反對!證人! 請重複被告人的姓名!

    亞內:我抗議!這毫無意義!

    成步堂:完全不是!這非常重要!

    亞內:被告的名字……不是叫「スズキ マコ」嗎?

    成步堂:請用漢字。

    亞內:當然是「須須木真子」…… 啊?!

    成步堂:死者寫在地面上的字是「鈴木」 ,而被告卻姓「須須木」!

    亞內:我反對!可能被害人不知道被告姓氏的正確寫法……

    (注:在日本姓「鈴木」的人相當常見,很少有人姓同音的「須ヶ木」)

    成步堂:我反對!檢方控告“被告殺害其戀人”, 既然是戀人就不可能不知道對方姓名的漢字寫法!

    法官:確實如此。圭介刑事,請就被告和被害人町尾守的關係作證言。

    證言詢問:第4句>>人物「須ヶ木マコ」

    證言二~被害人和被告的關係~(證人:系鋸圭介)

    1.町尾巡查和真子巡查已經交往半年。

    2.兩人快要結婚的傳言也開始流傳。

    3.案發當天剛好是被害人的生日。

    4.真子巡查特意準備了生日禮物。

    5.那件禮物從兩個月前就開始準備了。

    6.因為真子找我商量過,所以我是知道的。

    詢問5.圭介:那件禮物從兩個月前就開始準備了。

    成步堂:兩個月前就準備了?是什麼生日禮物?

    圭介:是特別訂作的棒球手套,因為被害人町尾愛好棒球,而且特別喜歡黃色。(出示證物:黃金色的棒球手套)

    證言詢問:第5句>>詢問→選擇第一項追問→選擇第一項有關係→獲得證物「グロープ」

    證言三~關於被害人留下的文字~ (證人:系鋸圭介)

    1.警方首先調查了殘留文字的筆跡。

    2.遺憾的是無法檢定是否是被害人的筆跡。

    3.

    4.在指甲縫中發現有沙粒。

    5.食指上也有寫字時留下的擦傷。

    6.

    詢問1.圭介:警方首先調查了筆跡。

    成步堂:在沙子上寫字也能檢定筆跡嗎?

    圭介:所以我才討厭外行人!本國警方的科技水準是國際一流的!

    亞內:那麼檢定的結果呢?

    詢問2.圭介:遺憾的是無法檢定是否是被害人的筆跡。

    成步堂:結果還不是不行嘛!

    圭介:你說什麼!做不到的事情自然無能為力,這就是科學!

    法官:這種說法我還是頭一次聽說。

    成步堂:我也是。

    質問6.圭介:以此推定字是死者用右手寫的。

    成步堂:我反對!(出示證物棒球手套)這只手套……是特意訂做的左撇子用的。

    圭介:左撇子?

    成步堂:證人!你說過被害人是用哪只手寫的字?

    圭介:還用問嗎! 看照片的話,當然是……哎?

    成步堂:剛說過被害人是左撇子,是不可能用右手寫字的!所以結論只有一個!寫下「鈴木」這兩個字的不是被害者本人!

    法官:亞內檢察官,檢方所提供的證據不僅不能立證被告有罪,反而證明了她是無辜的。嗯,結果出來了。現在本庭宣判 ,被告須須木真子…

    亞內:我有異議!請等一下,法官大人!檢方請求傳喚下一證人!

    法官:那個證人目擊到什麼了?

    亞內:目擊到被害者被推落的瞬間!並且證人在推落瞬間清楚地看見了犯人的臉!

    成步堂:你、你說什麼?!

    (法庭譁然)

    法官:現在暫時休庭,再開庭後請證人作證。

    證言詢問:第6句>>出示「グロープ」

    (辯方休息室)

    真子:失、失憶?! 都失憶了還為我辯護?

    成步堂:沒辦法。

    真子:聽說受到很大打擊就能治好失憶,請把腦袋伸過來,吃我一記真子踢!

    成步堂:不、不必了!

    成步堂:我叫“那落霍多”嗎?好奇怪的名字!

    (注:與日語中“原來如此”同音,所以法官叫成步堂名字時,成步堂摸不著頭腦)

    真子:病得真重啊……

    (兩人開始尋找案發時的線索)

    真子:事發當天下午6點之前,我和町尾散步時撿到一個手機。手機忽然響起來,是手機失主打來的。我通報了自己的姓名並和他約好6點見面。下午6點我和町尾在公園等失主,但那人沒來。

    (一個身穿靈媒服裝,嘟著嘴的女孩跑到成步堂面前)

    女孩:好過份啊!給你打手機也不回!

    成步堂:?(這個怪人是誰啊?)

    真宵:真宵我已經帶來了證據!給你吧!

    成步堂:謝謝。(接過一看是一張寫著20個人姓名和電話號碼的名單)

    真宵:這些人被懷疑是員警正在追捕的一個詐騙集團的成員。

    成步堂:你從哪里得到這份名單的?

    真宵:不是昨天你給我的嗎?這是真子拾到的手機中儲存的電話號碼啊!

    系官:辯護人!請與被告馬上入庭!

    法官:本案再次開庭,請證人入庭!

    亞內:法官大人,下面要傳喚的證人有點神經過敏,懇請法庭提問時注意口氣。請案發時在公園散步的重考生入庭!

    (一個穿著高級時裝的年輕人走上證人席)

    亞內:證人,你的姓名和職業?

    年輕人:剛才你是這麼介紹我的吧?說我是“散步的重考生” !

    亞內:是啊。

    年輕人:戴著有色眼鏡看人!我可能確實不能稱為大學生 ,但到底哪所大學才能配得上我呢?我當時正在認真思考這個問題,這就是你說的“散步” .

    亞內:很抱歉,我以後會注意!

    法官:請就你所看到的事實陳述證言!

    證言四~案發當天的目擊經過~(證人:諸平野貴雅)

    1.下午我在公園一直沉浸在思考中。

    2.記不清楚確切時間了,大概是在晚上6點左右。

    3.突然眼前有個員警摔了下來。

    4.我不假思索地抬頭往上看,看到一個臉色發青的女人。

    5.她的長相我當然記得,就是站在被告席上的被告。

    6.要說現場還有什麼奇怪之處,就是我還看到有香蕉掉下來了。

    詢問3.諸平野:突然眼前有個員警摔了下來?

    成步堂:你怎麼知道他是員警?

    諸平野:你還不知道我的推理能力吧?職業什麼的只看一眼我就知道!他的髮型和動作都是典型的員警特徵,穿的鞋也是便宜貨。 順便再提一下,此外他還穿著員警制服。

    成步堂:這你怎麼不早說!

    質問6.諸平野:要說現場還有什麼奇怪之處,就是我還看到有香蕉掉下來了 .成步堂:諸平野,其實……現場的那串香蕉現在就在這裏。(出示「グロープ」)

    亞內:那不是棒球手套嗎?!

    諸平野:什麼?手套?

    成步堂:你想咬一口嘗嘗嗎?諸平野,你的視力是多少!?

    諸平野:(怒)你就和那些不承認日心說的傢伙們一樣,被那些無聊的常識所束縛而不去發掘新的可能性。或許從結果上看確實是手套,但從最開始就要抱著懷疑態度……(越說越快)

    成步堂:我在問你視力是多少!

    諸平野:兩眼0.1!那又怎樣?

    法官:為什麼沒戴眼鏡?

    諸平野:最近剛好丟了。

    成步堂:案發目擊之時……你戴眼鏡了嗎?

    諸平野:……!

    成步堂:請證人回答!

    諸平野:(怒)你、你和那些實施處刑的傢伙們一樣,將正直勇敢的人抓住綁到火刑架上……

    成步堂:也就是說,證人當時並沒有戴眼鏡!證人目擊被告的證詞……不能作為呈堂證供!

    亞內:我反對!現場的高度差只有3米……證人看到被告的臉並不奇怪!

    法官:證人,人命關天,請如實作證!

    證言詢問:第6句>>出示「グロープ」→選擇第二項視力不好

    證言五~目擊案件發生後的事~ (證人:諸平野貴雅)

    1.那個女的看見我以後立即逃跑了。

    2.其後,我馬上向員警報了案。

    3.給員警打電話的時間是6點45分。

    4.大概員警很閑吧,不到10分鐘就趕到了。

    詢問2.諸平野:我馬上向員警報了案。

    成步堂:請看被害者的解剖記錄,記錄上寫著死亡時間為6點28分。

    諸平野:那又怎樣?

    成步堂:既然你目擊了案發過程並馬上報了案,為什麼員警接到電話的時間是6點45分?從案發到報案的空白的15分鐘裏你幹了什麼?!

    圭介:我反對!證人看到屍體後一時不知所措,所以耽擱了一點兒時間……

    成步堂:我反對!15分鐘並不是“一點兒時間”!

    法官:證人!向員警報案前,你究竟做了什麼?

    諸平野:我把手機弄丟了!當時我在找公用電話!

    法官:剛丟了眼鏡又弄丟手機……你這個人還真愛丟東西啊。

    諸平野:難道一流人士就不能丟東西嗎?正因為與眾不同才能成為天才,當然你們這些凡夫俗子不能理解…

    成步堂:諸平野!你弄丟的手機現在在哪里?(難道說真子撿到的手機是他的?)

    諸平野:已經找到了。(掏出手機)

    法官:案發時,證人把手機弄丟了,因為找公共電話耽誤了報案時間。怎麼樣?辯護人?還有問題嗎?

    成步堂:我反對!法官大人!諸平野當時根本不可能是在找公共電話!請仔細看這張照片!

    法官:案發現場的照片?……電話亭!

    成步堂:證人走3步就能到電話亭!但證人卻不能說出那15分鐘他做了什麼!這點非常可疑!

    法官:的確如此,證人有何解釋!

    諸平野:……

    真宵:(畢竟那個手機是他的,為了取回手機才殺害了町尾巡查!)

    成步堂:(可真子已經答應把手機還給犯人,犯人應該沒有必要行兇)

    法官:辯護人!你可以舉證的嗎?證人在空白的15分鐘裏究竟幹了什麼?

    成步堂:只有一種可能性……

    法官:那就聽聽辯方的見解吧。證人為什麼沒有馬上向員警報案?

    成步堂:諸平野!這是你的眼鏡吧?(出示證物:眼鏡)

    諸平野:你在哪里找到的?……啊!!!

    成步堂:大家聽到了嗎?剛才證人已承認眼鏡是他的! 眼鏡是在屍體下發現的。

    諸平野:什麼?屍體下?!等等!我還沒有承認!

    成步堂:町尾巡查被推落時扯下了犯人的眼鏡,其後丟失眼鏡的犯人拼命尋找眼鏡,但他沒有發覺眼鏡被壓在屍體下面,所以才會晚了15分鐘報警!

    法官:辯護人!……你在指控證人是犯人!

    成步堂:不錯!是這樣的!

    (法庭譁然)

 亞內:我抗議!法官大人!辯護人蔑視法庭,在沒有證據的狀況下稱呼證人是犯人!

    諸平野:是啊!我怎麼可能是犯人!你這個三流蹩腳律師!被害人留下了犯人的名字!

    成步堂:但那不是被害人寫的!因為被告姓氏的漢字書寫是須須木,而且被害人是左撇子!

    諸平野:可是我怎麼可能知道被告的名字叫「スズキ」?

    法官:是啊,證人應該不認識被告。

    成步堂:證人有機會知道被告名字是「スズキ」… (出示證物:手機)

    成步堂:諸平野!案發當天你丟失了手機,發現手機丟失後,你沒打過自己的手機嗎?

    諸平野:!

    亞內:我抗議!法官大人!這件事與本案沒有任何關係!

    法官:抗議無效。成步堂,證人的手機和本案有關係嗎?

    成步堂:案發當天須須木在公園裏撿到一個手機並接到失主的電話,約好見面時歸還手機。須須木告訴對方自己的名字叫スズキマコ!(手指諸平野)而你就是手機的失主!但你犯了一個錯誤,被告的名字是「須須木真子」,現場所寫的名字卻是「鈴木」, 這種錯誤只有用耳聽才會犯!

    諸平野:啊———!

    (全場譁然)

    亞內:我抗議!殺人總要有個理由吧?證人的作案動機是什麼?!

    成步堂:(出示證物:名單)諸平野的動機就是這個名單!這是依據案發時撿到的手機中儲存的電話號碼查出的所有人的名字,這些人全部都是一個詐騙團夥的成員!

    亞內:詐騙團夥?

    諸平野:這、這、這是犯罪行為!調查私人手機裏儲存的電話號碼比殺人還惡劣……

    法官:這到底是怎麼回事?成步堂?為什麼證人有詐騙團夥成員的電話號碼?

    成步堂:因為諸平野就是這個詐騙團夥的成員!

    諸平野:!

    成步堂:你把同夥的電話號碼存在這個手機裏,如果有人調查這些號碼你就完了!迫不得以你才會殺人!

    法官:諸平野!你對此作何解釋!

    諸平野:我、我……

    亞內:我反對!請等一下,法官大人。證人已經約好去取回手機了,只要和被告見面要回手機不就沒事了?為何還要殺人呢?

    法官:確實如此。

    成步堂:因為證人在現場看到了對自己不利的人——被害人!

    亞內:你是說町尾巡查!

    成步堂:町尾巡查結束執勤後就去約會了,所以還穿著員警制服!讓證人無法理解的是:撿到手機的人明明是女性,但在約定地點拿著手機等待他的人卻是個男員警!證人根本不可能想到兩人是戀人,而且都是員警。證人想到的只是——如果他們調查了電話號碼……町尾守正因為穿著警服才被殺害!

    法官:亞內檢察官……還有什麼要說的嗎?

    亞內:暫、暫時沒有……

    法官:證人諸平野貴雅……

    (詭異的笑聲徒然響起,所有人一齊望向證人席)

    諸平野:哼哼哼……哈哈哈哈……!幹的不錯啊……以三流大學的水準……證據!你有證據嗎!你有什麼證據證明那個電話是我的?我不知道你手裏拿的手機是誰的,但肯定不是我的!

    成步堂:什麼!(別開玩笑了!怎麼在這裏被逆轉)手機上……有諸平野的指紋!

    真宵:成步堂!真子給你的時候,你不是把手機擦過了嗎!

    成步堂:什麼?

    諸平野:呵呵,我的手機就在我手裏!你要看這個手機裏的電話號碼是沒用的,不巧的是電源出了故障……記錄丟失了!

    成步堂:!(他把所有的電話號碼都刪了)諸平野,你是在哪里找到手機的?

    諸平野:反正你是不會知道的。

    成步堂:……是那個時候嗎?

    法官:辯護人!如果不能證明手機的持有者是證人……你的指控就不能成立!

    諸平野:作為三流律師你已經幹得不錯了,那麼先失陪了,我在高級餐廳已經訂了位置。

    成步堂:請等一下!法官大人!或許我可以證明!

    亞內:我抗議!法官大人!詢問已經結束!不能再糾纏證人了!

    法官:不能對證人施壓,辯護人!

    諸平野:不可以哦,律師大人。

    成步堂:請再給我一次機會!法官大人!

    法官:……

    (法官沉吟半響,終於慎重地點了點頭)

    法官:只給你一次機會!如果不能證明,就宣判結果,怎樣?

    成步堂:明白。

    亞內:我抗議!法官大人!您不明白嗎?詢問已經結束了!

    法官:是你不明白吧?我說過允許辯方舉證。

    亞內:唔……

    法官:成步堂,請拿出能證明你推理的證據!

    (全場寂靜無聲,成步堂向法官走去,遞上自己的名片)

    法官:謝謝,也請你多多指教!

    (法官回遞自己的名片)

    (注:在社交場合見面時迅速遞上自己的名片,是日本人的基本的禮貌,幾乎成為一種習慣)

    法官:(突然清醒)啊!這裏可不是交換名片的場合!

    成步堂:法官大人,請看名片的背面!

    真宵:背面?寫著成步堂的手機號碼。

    成步堂:現在用你的手機撥這個號碼!

    真宵:現在?正在審理案件的時候?

    成步堂:沒關係,撥打我的手機後……這個案件就全部解決了。

    (會場上寂靜無聲,突然手機鈴聲從證人席響起)

    諸平野:為什麼我的手機會……?

    成步堂:諸平野!好奇怪啊!真宵撥打的不是我的手機嗎?

    諸平野:難道……不、不可能!

    成步堂:開庭前你照我腦後的一記,多謝了。可惜你當時搶走的是我的手機!

    諸平野:啊……

    (諸平野高叫著狂拉系在脖子上的領巾,最終窒息倒下)

    法官:原來你被諸平野打了,難怪……

    成步堂:他是那種只為面子和自尊心而活的人,為了隱瞞自己是詐騙集團的成員,已經喪失了正常的判斷力。

    法官:亞內檢察官,諸平野呢?

    亞內:已經逮捕了。

    法官:很好,本庭現在宣判,被告須須木真子無罪。

    證言詢問:第2句>>「町尾守の解剖記錄」→選擇第一項追問→選擇第二項還有問題→選擇現場寫真1

    法庭答辯:選擇第一項知道原因→選擇被壓在死者下面的眼鏡「メガネ」→選擇第二項有辦法得知被告人的名字→「攜帶電話」→殺人動機選擇リスト→選擇第三項詐騙團夥中的一員→選擇町尾守→選擇第二項調查手機上的指紋→選擇第二項有異議→選擇成步堂的名片「成步堂の名刺」→選擇第二項名片的背面

    真子:不愧是成步堂!真是太感謝你了!

    真宵:町尾巡查好可憐啊。

    真子:大概是我害的吧。

    成步堂:?

    真子:我的人生就是所有不幸和失敗的集合。出生6個月時差點從公寓9樓掉下去,差不多所有考試都不及格,猜拳也從沒贏過,也從沒被別人喜歡過。小學、中學、高中的外號是「不幸的女神」,在警校時被叫作「墮天使」。町尾也肯定是因為和我扯上了關係才會……

    真宵:沒那種事!

    真子:成步堂腦子不中用也是因為我!

    成步堂:喂喂,我腦子還沒不中用哪。

    真子:須須木今後要去尋找第2人生,下次再見面的時候,我一定要摘掉這個稱號!

    成步堂:對!什麼「不幸的女神」都是無稽之談!

    真子:下次見面時我一定要上升到「不幸之人」的等級!

    成步堂:……

    真子:成步堂、真宵,再見啦。

    真宵:嗯!加油啊!

    成步堂:這一天真漫長啊,雖說記憶恢復了,但還是有點迷糊。

    真宵:沒事就好,我們也回事務所吧。

    成步堂:對了……你是誰啊?

    真宵:什麼嘛,你的記憶還沒恢復?

    成步堂:我真的全想起來了——圭介刑事……在很多案件中和他為敵,好像也一起合作過。法官大人……容易被他人左右的老頭,到最後關頭總是能作出正確的判決。亞內武文……他好像認識我…肯定認錯人了吧… (注:亞內武文是成步堂擔當辯護律師受理第一個案件時的檢察官)

    成步堂:還有……真宵……

    真宵:啊!……你總算想起我了!

    成步堂:綾裏真宵…是我的助手,好像很久不見了。

    真宵:以後也請多多關照!成步堂,我們去老地方吃拉麵吧!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Aki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