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日上午11點36分地方法院第七法庭
法官:”那麼審理繼續。狩魔檢查官,證人?“
狩魔:”休息時我把旁聽席上那個行為不檢的人帶來了。“
禦劍:”行為不檢?“
狩魔:”似乎在鑽心地寫生。“
法官:”給被告畫像是禁止的。“
狩魔:”他畫的是魔鬼般拿著鞭子的女人。“
法官:”啊那不是........哇!!“
狩魔:”所以我把他拖出去了。天流齋麻紙守入庭!”
矢張:“555555555555”
狩魔:“首先你的畫犯了侮辱法庭罪。”
矢張:“我犯了什麼錯?!”
狩魔:“竟敢拿了召喚書逃掉!”
矢張:“但是!我是在深山裏修行的藝術家的料,沒有綠色了,所以我去街上買。”
禦劍:“矢張,這裏不是沒有畫具店的嗎?”
矢張:“知道!我從中學畢業的時候認為藝術是田園工作。”
法官:“田園工作?”
禦劍:“也就是field work.“
矢張:”是啊是啊,真不愧是朋友。“
禦劍:(又開始不著邊際了)
矢張:“所以我!和這場審判沒有關係........哇!!!“
狩魔:”閉嘴!說點男人樣的話。“
法官:”證人,連我也被連累了,都是你的錯。快點做證詞!“
矢張:”真是出乎意料啊.........“
證詞~~案發當晚目擊的~~
矢張:“那天晚上我在看星星,就在深山的小屋裏。我在橋的周圍徘徊不止,沒有看到什麼摩托車。當晚我在橋那誰也沒碰見。”
矢張:”為什麼不問我的職業和姓名呢?“
法官:”辯護律師,這個人為什麼哭哭啼啼的?“
禦劍:”最近接二連三地發生了很多事,他一定迷惘地快忘了自己是誰了。“
矢張:”是啊所有的事件都和我有關,我真是太不幸了。”
法官:“那麼開始詳細問吧。”
質問第四句,出示“成步堂龍一”
禦劍:“我不是不知道你不想迷失自己的心情。既然你不想那樣,就少做和自己無關的事。”
矢張:“對不起.........”
禦劍:“所以我明白你說自己感到迷失,步履維艱.......”
矢張:“禦劍!你這是安慰我嗎?”
禦劍:“但是你看漏當晚的事情,我卻不能原諒你!”
矢張:“55555555,完全是我的錯嗎?”
禦劍:“聽那個住持說,案發後他拜託了成步堂去報警,然後他就去那打公用電話了。那時侯他在朧橋上遇到了某某人......矢張政志,就是你!!”
矢張:“是啊是啊,就是我。“
法官:”恩???證人,你突然改名字沒什麼意義啊。還是由你自己引出的事啊。”
矢張:“啊!那我該怎麼辦?”
禦劍:“矢張,該變的應該是你自身。盡你所能告訴我們當晚到底看到了什麼?”
矢張:“......禦劍........我打算重新做人了。大概是我的心理作用吧.......好!我做證!瞞不過你們啊。”
證詞~~案發當晚目擊的2~~
矢張:“我到小屋的時候已經9點了。所以10點半一到我就準備上床睡覺了。突然眼前閃過白光!我朝窗外看。呀!那不是朧橋嗎?怎麼燒起來了?還打起了雷。我馬上趕去看。於是碰到了成步堂。”
法官:“哦那是看到了意外的事。”
狩魔:“然後那燒著的橋怎麼樣了?
矢張:”完全燒光了!然後成步堂就踩了那個掉下去了。“
狩魔:”什麼?!”
禦劍:“沒有生命危險,只是感冒了。”
狩魔:“真是的一點沒變,說他運氣好還是不好呢?”
法官:“那麼辯護人開始詢問吧。”
詢問第四句
禦劍:“ ‘馬上’ 是指多久?”
矢張:“從打雷到橋著火大概有5分鐘,我下意識地想‘趕緊去看看’,就爬起來沖了出去。”
狩魔:“那個小屋距橋有多遠?”
矢張:“那個時候雪也停了。大概要5分鐘吧。走走挺快活的。”
禦劍:“那你看到的朧橋怎麼了?”
矢張:”就像小時侯野營放的篝火吧,比喻得有些勉強。“
選擇2”為什麼不叫人?“
禦劍:”矢張,我再問一句。“
矢張:”什麼啊?冷冰冰地。“
禦劍:”你為什麼不叫人?“
矢張:”?“
禦劍:”通常這種程度的火災應該會去叫人吧。朧橋旁邊也有電話。”
矢張:“這個.......我當然也是那麼想的。”
法官:“那你不叫人的理由是什麼?”
矢張:“理由?是啊是應該叫人的。“
證詞追加
矢張:“到橋那1分鐘也不要,路上碰到了成步堂。
質問這句,出示”氣象資料“
禦劍:”你自己就矛盾重重,難以理喻。“
矢張:”什麼啊?把人家說得像外星人似的!“
禦劍:”你的證詞有致命矛盾。問題就出在 ‘時間’ 上。“
矢張:”我就是這種人。喜歡問諸如‘麻紙守君出發3分鐘後我騎自行車追上,要多久才能追上啊?’的傻問題的人。“
禦劍:”簡單點說。你看到朧橋那有落雷,然後你馬上趕到那。沒錯吧?“
矢張:”是啊,5分鐘就夠了。“
禦劍:”這是當天的氣象資料。落雷的時間是晚上10點45分小屋到朧橋的距離是5分鐘。你說11點的時候你在橋處。“
矢張:”確實。成步堂就在那掉下去的。“
禦劍:”11點是葉櫻院發生命案的時間。成步堂他還在那。他怎麼可能碰到矢張你!“
狩魔:”!“
矢張:”啊!我反對!“
法官:”怎麼?“
矢張:”禦劍,要我說幾次?我不是矢張!我是麻紙守!哇!!!!!”
狩魔:“你不可能11點知道事情。住持發現的時候是11點。一定比你早得多吧?”
禦劍:“很好狩魔冥。誰都不可能在11點得時候遇到成步堂。”
狩魔:“為什麼?”
禦劍:“氣象報告說得很清楚,橋的燃燒時間是30分鐘,也就是說至少要燒到11點15分。成步堂當晚並沒有看到橋著火。他看到的是燒光後的橋。矢張!你到橋的時候是11點,成步堂到來是11點15分。你還準備對我們隱瞞什麼嗎?這個空白的15分鐘!!“
矢張:”我決心重新做人.........是我的心理作用!”
狩魔:“和成步堂相見前有15分鐘的空白。這不是大問題。”
矢張:“是啊不是大問題!“
禦劍:”是嗎?橋燒著了,旁邊就有電話。即使那樣你都不通報?為什麼?“
法官:”你在看著橋燃燒嗎?“
禦劍:”問題就是橋燒光了這個人還在那,仍然不通報。這一定是有什麼理由的!“
矢張:”禦劍,你,終於要和我動真格的?“
禦劍:”你果然一直沒有認真啊。“
矢張:”好,那我說實話.......哇!“
狩魔:”有話快說。“
證詞~~空白的15分鐘~~
矢張:”我是天流齋!藝術家喲!我心血來潮就決定在那畫畫。就在橋那,我畫得陶醉了。漸漸失去了知覺,就那樣本子掉在了地上。等我醒來發現火熄了。然後成步堂那傢伙就急匆匆地趕來。”
法官:“恩,藝術家的話那樣也是常情吧。”
矢張:“是啊!為藝術什麼都能犧牲。”
法官:“怎麼樣辯護人?沒有疑問吧?”
禦劍:“錯了法官大人,還有很大的疑問。為什麼這些很平常的東西他要瞞到現在?辯護方一定要追究到底!”
矢張:“你會後悔哦禦劍。”
詢問第二句
禦劍:“寫生?是燃燒的橋?”
矢張:“當然只有磨羅磨羅啦。”
禦劍:“磨羅磨羅是什麼?”
矢張:“這只是我隨口說的話。”
狩魔:“那麼證人,把你那副蠢畫作拿出來。”
矢張:”什麼?不知道!“
法官:“最好快點拿出來。”
禦劍:(看到這副畫的瞬間,世界似乎就要完了)
選擇2.“要求拿出畫”
禦劍:“矢張,那副畫不能讓我看看嗎?”
矢張:“確實超出了我的想像。天流齋的處女作居然能畫成那樣。”
狩魔:“廢話少說,快點拿出來!”
矢張:“好看好!這個就是天流齋麻紙守的世界!”(全場暈。)
法官:“.......請問這個就是 所謂的朧橋嗎?好大的吊橋啊。怎麼樣?狩魔檢查官。”
狩魔:“啊我想....畫得很好。”
矢張:“是嗎是嗎?為了畫出漂亮的火焰可忙死我了。”
法官:“哦那樣啊...........”
狩魔:“............”
禦劍:(.........我吐。誰都沒有勇氣拿出這樣的東西吧?這個UFO是什麼?)”喂,矢張,這是
什麼?上面飛的那個。“
矢張:”啊你發覺了嗎?“
禦劍:”你眨下眼我就知道你要幹什麼。“
矢張:”綾美!當然是綾美了!想畫女孩子,正好畫到了空中飛著的綾美。”
禦劍:“矢張!是你認真回答的結果嗎?”
矢張:“是的!”
禦劍:“你當真那樣看到的?看到在燃燒的橋上飛舞的被告的身影?“
矢張:”是啊所以我畫了下來。我可是藝術家啊。“
狩魔:”!“
法官:”.........不可能!”
(譁然)+(鞭擊)

法官:“.......哇!你作什麼?”
狩魔:“這一定是噩夢!為了確認,所以我抽你。“
法官:”為什麼不抽你自己呢!!總之本庭不能接受這樣的事!人居然會飛!!“
矢張:”綾美飛得很高,距橋大約有10米。“
法官:”辯護人,你也安靜地等待審判吧。“
禦劍:”!我?“法官:”這個人是你的朋友吧?“
狩魔:”就是連帶責任啊。禦劍憐侍。“
得到”矢張的寫生“
法官:”那麼本庭允許辯護人繼續詢問。證人的胡言亂語你也有責任。“
證詞追加
矢張:”就在矢張我全神貫注地看她寫生的時候,綾美飛了出來。戴著白色的頭巾!“(變為第三句)
質問這句,出示”綾美的頭巾“
禦劍:”矢張!案發當晚你看到了什麼?這不關我的事。”
矢張:“你怎麼能說這種不負責任的話!我只是畫了自己看到的東西。值個100元我就很滿足了。“
禦劍:”那麼。只要說清楚一點就夠了。橋上飛的這個人不是被告綾美!”
矢張:“什麼?我不知道!”
狩魔:“憑什麼說的那樣武斷?”
禦劍:“矢張,從這張畫來看,你看到的人,好象戴著頭巾。”
矢張:“那當然!我的小屋離橋有些距離。看到那頭巾就知道是綾美了。”
狩魔:“比辯護席的笨蛋還要蠢!”
禦劍:“矢張,最好告訴你件事。案發當晚,綾美沒有戴頭巾。她把它送給了成步堂。難不成你畫的人是成步堂?”
矢張:“啊?”
禦劍:“怎麼?好象明白了啊。”
矢張:“為什麼?為什麼綾美的圍巾會在成步堂那?”
禦劍:“.........”
矢張:“禦劍!那傢伙!卑鄙的成步堂!!!!!”
法官:“總之這個難以置信的畫,就讓它在垃圾箱裏消失吧。”
矢張:“!”
狩魔:“怎麼了?”
矢張:“我25年來我就等著這一天。被你叫聲老大。”
法官:“什麼?”
矢張:“我有決定性的猛料還沒爆。”
禦劍:“決定性的?”
狩魔:“猛料?”
矢張:“那個時候綾美從橋上飛過去。這個,我天流齋麻紙守可以證明的!!”
(譁然)法官:“本來你沒有機會再講的,我就再給你一次機會吧!只此一次。說這個畫上的是被告,是這個噩夢般的東西的證據。“
證詞~~綾美飛天的證據~~
矢張:”我走到橋附近的時候,她不在了。我擔心她所以在附近找她。然後看到被半埋在雪地裏的漂亮水晶!一定是綾美用頭巾包著的,那晚拿著水晶的還會有別人嗎?“
法官:”水晶?“
矢張:”就是這個,漂亮嗎?是我的。“
狩魔:”這個水晶我好象在哪見過。”
矢張:“啊說起來就是在這找到的。”
禦劍:“被雪埋起來是指?”
矢張:“我去橋那的時候已經雪停了。”
法官:“恩這個水晶加進證據。”
矢張:“是我的東西,所以呆會兒還給我。”
法官:“這個水晶有點模糊......怎麼?上面有血跡!”
得到“水晶”
矢張:“喂!禦劍!明天起改叫我政志大人!正著讀倒著讀都是’政志大人‘(日語讀音問題,正讀逆讀都是’政志大人‘)“
禦劍:(靠。你不是天流齋麻紙守嗎?)
質問第五句,出示“繪裏守老師的照片”
禦劍:“矢張,當晚只有一個人丟失了水晶。”
矢張:“誰啊?馬大哈!”
禦劍:“就是天流齋繪裏守,你的馬大哈老師。”
狩魔:“你說是被害者?”
禦劍:“這個是她的照片。杖的頭部,有個和這個類似的水晶。”
矢張:“這不是我的照片嗎?還給我!”
狩魔:“這種水晶哪都有吧?我頭頸上也有。“
禦劍:(完全不一樣)”看這個,這個是現場發現的魔杖。“
法官:”啊,水晶沒了!“
矢張:”啊?????哇!!!!!!!!!!!!!!!“
法官:”到底怎麼回事?“
禦劍:”即使那晚有人飛過橋,那個人也不是被告!因為被告沒有戴頭巾!那個在所謂著陸地點找到的也不是她的東西。“
法官:”那那個飛天的是?丟了水晶的被害者天流齋嗎?”
狩魔:“笨蛋必然和笨蛋達成共識。人是不能飛的!”
矢張:“我確實看到了!!“
狩魔:”還有這個水晶.........很平常。“
禦劍:”平常?“
狩魔:”想一想就明白了。天流齋當晚在自家房裏。她沒有去朧橋的理由。這個水晶和本案無關。就這樣。“
禦劍:“會同意你的只有那邊那個得意洋洋的人吧?”
矢張:“說什麼呐?為什麼指著我?”
禦劍:“被害者的水晶在現場被發現,決不不能認為和案件沒關係!”
狩魔:“那個水晶,恐怕是案發後扔在現場的吧?”
法官:“案發後?”
狩魔:“上面留有血跡,不是可以很自然地認為是遇害後丟在那的嗎?犯人為了分散注意力把水晶扔那;同樣的理由畫那些無聊的畫!!!!!“
矢張:”...............恩?那麼說我不是犯人嗎?”
狩魔:“開開玩笑~~這個水晶是幾時在橋邊找到的?如果不能立證,就說明和案件無關。“
禦劍:(確實那晚沒有證明天流齋離開葉櫻院的證據。但是如果這個水晶是在被害者生前掉在那的...........那一切就露端倪了!”
法官:“怎麼樣辯護人?告訴我你對水晶的最後意見。如果證明和本案無關的話.....那麼這個證人就浪費了極大的時間!”
選擇1“可以立證”
禦劍:(立證不是成步堂的拿手好戲嗎?)“法官大人,我要立證。這個水晶與凶案有密切聯繫。”
法官:“什麼?”
狩魔:“你的眼神,讓我想到了成步堂。”
禦劍:“那是當然的!”
法官:“那麼請出示證據。”
出示“現場照片”
禦劍:“這個水晶是被半埋在裏面的吧?”
矢張:“是的。雪再停得晚些就要淹沒了。
禦劍:”夠了矢張。這個證詞很清楚地說明了一點。“
法官:”什麼?“
禦劍:”水晶掉落的時候還是下雪的。那麼請看殺人現場。剛才說過了,被害者沒有沾上雪。“
狩魔:”啊!“
禦劍:”也就是說,水晶是案發前掉的。“
(譁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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